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赵敏报道)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药机构纳入医疗保障定点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暂行)》(以下简称《规程》)发布,明确符合条件的各类医疗机构可申请纳入医保定点管理,这意味着新疆定点医疗机构将扩增,进一步便利参保群众就医报销。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看病或购药可按规定享受医保报销待遇。根据《规程》,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的医疗机构,以及经军队主管部门批准有为民服务资质的军队医疗机构,可申请成为定点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等。

除了传统意义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站)、村卫生室(所);独立设置的急救中心;安宁疗护中心、血液透析中心、护理院;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互联网医院也可依托其实体医疗机构按相关规定申请。

但申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也需要“硬指标”。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比如正式运营至少3个月;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且第一注册地在该医疗机构的医师;主要负责人负责医保工作,配备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100张床位以上的医疗机构应设内部医保管理部门,安排专职工作人员等。

同时,要具有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医保管理制度、财务制度、药品和医用耗材进销存管理制度、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等条件;能实现与医保信息系统有效对接,为参保人员提供直接联网结算的条件;设立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医用耗材、疾病病种等基础数据库,按规定使用国家统一医保编码。

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互联网医院在满足上述条件基础上,还需满足医保、民政、卫健等行政部门相关规定。

此外,以医疗美容、辅助生殖、生活照护、种植牙等非基本医疗服务为主要执业范围的;基本医疗服务未执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制定的医药价格政策等9类情形的医疗机构,不予受理医保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