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7日,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21年度全市法院十大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对社会道德观念和价值追求的重要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推进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六、曹某诉林某健康权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20年2月25日至27日,林某在家中与妻子曹某多次发生争吵,并多次殴打曹某致其轻伤。2020年9月23日,林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刑事判决生效后,曹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决林某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林某认为,曹某起诉时仅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没有起诉离婚,依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法院应当驳回曹某的起诉。

「裁判结果」

揭阳中院审理认为,本案属健康权纠纷。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林某无视国法,故意伤害曹某身体致其轻伤,虽然已被判处有期徒刑,但是依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林某对曹某仍需承担侵权民事责任。法院遂依法判决林某给付曹某住院伙食费、误工费等43266元。

「典型意义」

健康权、身体权、隐私权等人格权是公民最基本的人身权利,依法应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本案中林某的故意伤害行为侵犯了曹某的健康权,构成刑事犯罪,在其承担刑事责任后,仍要为其对曹某造成的人身损害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双方合法权利均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一方实施家暴等侵权行为损害对方身体权、健康权,受害方可以单独起诉请求加害方承担人身损害赔偿,并非必须在离婚诉讼中一并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