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博士后创新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博士后国际化水平,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决定2022年继续实施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并编制了《2022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内容包括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所属“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派出项目、学术交流项目”,以及“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共6个项目的主要内容、申报条件、遴选程序、有关要求等。

请各博士后设站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积极组织好有关项目申报工作,并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开展海内外宣讲活动,吸引更多优秀博士加入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同时,鼓励设站单位结合自身需求,开展各具特色的博士后引进项目,吸引更多优秀外籍、留学回国人员加入博士后研究队伍。

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申报,无需报送纸质材料。所有申请材料不得含有涉密内容。各博士后设站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和原件的一致性。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并暂停相关单位申报资格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