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好多女人被拐的事件浮出水面,笔者发现,被拐的女人原先压根就不是神经病,是被拐卖虐待甚至被强J轮J之后,沦为“生育母猪”,精神和肉体在“被强暴、被虐打、思念儿女、思念父母亲人”四大合力之下,变成了神经病!
人贩子作案流程:
拐走,给她下药,然后一群人贩子强J+轮J,不听话就是毒打+虐待。卖给村里的老光棍,老光棍的男性亲属一起来强J+轮J,不听话继续毒打+虐待,然后铁链子锁起来。
生下孩子,既然孩子都有了,女人的使命完成了,该降低成本了,于是把女人当二手货转卖给另一个老光棍,女人思念孩子,然后发疯。
笔者想请所有正常女人假想一下,如果是你,在路上被一麻袋拖入车里,然后经历这些惨绝人伦的环节,你会在以上流程中第几个阶段疯掉?疯掉之后就好控制了,沦为“生育母猪”,人间地狱啊!
中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是关于拐卖妇女儿童的,虽然把两者放在一起讨论,但这两者并不是一回事,拐卖妇女往往比拐卖儿童恶劣得多,而且解救难度也大大高于后者。
原因并不难理解,拐卖儿童的时候,首选2-3岁会走路,但又不太懂事的小男孩,小孩卖给下家之后,往往并不会虐待他,因为买家买孩子也是为了传递香火。
既然小孩子还不懂事,就可以重新给他灌输一套思想,让他认为这就是自己的家,养父母也会把小孩抚养成人。所以常有这样的现象,买家已经有几个女儿了,最后买了一个男孩,他们对这个买来的孩子比对自己孩子还要好。
但是,拐卖妇女就完全不是这回事了。
我们经常会看到这些被拐卖的妇女有精神病,有精神病的比例远远高于正常人群,她们原本并没有病,完全是被折磨出了精神病。
拐卖妇女的目的,是给村里的老光棍娶媳妇,当然首选14-20岁的年轻女孩,绝不会买个3岁的小女孩回来养,而这个年龄段的女孩早就已经是半个成年人了,她们完全知道自己是被拐卖的,她们一心想要回到以前的生活中去,她们也有这个能力逃跑,那么人贩子如何让这些人乖乖听话呢?
第一、来回重复上文刚说的“人贩子作案流程”;
第二、流程一遍不行,就循环两遍,两遍不行就三遍,直到N遍成功把女人逼疯为止;
第三、为了保险起见,联合村、镇的家族网力量、邻里网力量,形成利益共同体,“围剿”被拐女人,防止逃跑。
在说“疯县铁链女”真相之前,让我们先看看2001年《南方周末》的报道的一个北京被拐女孩的案件:
受害人当时只有14岁,是北京的一名初中女生A。
《南方周末》记者陈韵秋的文字没有半点声泪俱下的控诉,但仅仅是朴实的描写,平静的叙述下令人不寒而栗,令人窒息。
那是早晨6点多,天下着大雪,又冷又黑,马路边的小店铺都没有开门,路上也没什么人。前面停的一辆面包车上下来一个20多岁的女人,挺时髦挺漂亮的,操着北京口音来问路,她问A到世界公园怎么走,A就告诉了她,可她好像怎么也听不懂,A给她说了好几遍,她说上车再说吧,我可以把你带到学校门口。
上车后,她让A喝牛奶,A不喝,她突然灌起来,牛奶是热的,在一个保温瓶里,洒了我满身都是。我忽然困起来,车子过没过学校门口我就不知道了。”
女孩A被强J时只有14岁半,而买她的“丈夫”田志宾已经30多岁。女孩买回来不久便遭到强J并被安排结婚,在田志宾的’老姨夫’村党支部书记徐金池的运作下,女孩有了新的户口本以及结婚证。
15岁就怀孕了,孩子生下来后,长到4岁发现是个哑巴。女孩六年来一直试图逃跑,每次都被抓回并遭毒打。因为“全村的人都在看着她,只要有人看见她跑就会给田家通风报信。村外是一马平川,从这个村可以看到那个村的院墙,根本没法跑。”
成功逃脱后,女孩的生活尽毁,“她已经被甩出了北京生活的正常轨道。”“更让人担心的是她独自承受着的6年来受的苦难。最痛的事她连妈妈都不说。妈妈还是第一次在记者采访时知道她生的孩子是哑巴,知道她也想孩子。毕竟那孩子伴她度过了最寂寞的四年。”
女孩的经历与电影《盲山》的情节很相似,恶劣程度比电影还触目惊心。(建议大家看一下电影《盲山》)
疯县那些被拐卖的女人,其实在十多年前,真相已露出端倪!让笔者实在是气愤难忍,我也不说了,大家自己看图:
笔者就想问一句话:为什么疯县的水井里、河道里、水渠里、池塘里,会有那么多的女尸?这些女人都是谁?她们当初是怎么“到”疯县的?想必大家心里很清楚吧!哎......
2022年,我们不能对这样的滔天罪恶继续沉默了!
希望,疯县铁链女事件不是个“运动式”操作,一阵风就过了,风过之后还是“黑洞那般”!而是能完善和打通法制、司法、监督等多个维度,让“阳光下的制度”普照到中国每一寸每一个角落,从此远离黑洞、远离阴暗、远离黑暗……
请大家反复斟酌笔者的这句话:“不是我们在解救铁链女,而是铁链女在拯救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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