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破仑领衔的欧洲革命偃旗息鼓后,整个欧洲的统治者都在反思,“人民到底需要什么?”

一百年前的世界,人民是两种完全不同类型的“群体”就像一家公司的法人和员工一样,法人承担经营最大化的风险和最理想的收入,而员工和这两样都没有关系,安全稳定毫无波澜。

但是大革命改变了一切,皇帝国王和大公们变成了公敌,连县城都没去过的农民都知道,这些贵胄在盗取财富,压榨平民,只为了独享奢靡的生活。拥有一切资源的“法人”和一无所有的“员工"彻底决裂。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式的运动逐渐兴起,吞山饮海之势无人能当。连奥地利著名反动势力哈布斯堡大下巴都无力招架,但北方小国丹麦却在发生不同的变化。

革命大潮涌动之时,丹麦选择了信任。国王弗雷德里克七世签署宪法,让丹麦突破重围。

"法制”

当其他国家还在为了“民主”挣扎之时,丹麦做出了那个时代最勇敢的决定。

丹麦拒绝了“人制”。即便丹麦的王位继承维持接近千年,甚至在当时国王都没有除了弗雷德里克和克里斯蒂安以外的名字,丹麦没有继续臣服。丹麦扼守波罗的海出海口,一度统治了对岸的瑞典马尔默,在无数优秀的经营者,无数优秀的“法人”能带来巨额的财富,但丹麦没有接受收买。

丹麦拒绝了“民治”。今天这个词已经改名为“民主”,但是事实上民从来都不会为国家做主,甚至都不会为自己做主。就像每一个”打工人“经历的人生,不能承担法人的风险怎能享受法人的收益?安全稳定有保证,为了存与续随时会放弃自身的立场,泰然自若的接受费拉化的一生。

最终,丹麦选则了“法制”

相比之下,法制的丹麦不信任强人。强大没有边界,强人会在每个行业建造常人不可及的“巴别塔”,剧烈的内卷下,整个国家就会变成私人狩猎场,忠诚变成了铭牌,自信变成了绞索,努力变成了只为自掘坟墓的铁铲。在法制之下,对于成功无节制的欲望被分解成了对基于族群归属的尊严的需求,对基于社会认同的理想的需求和对基于国家发展的声名不朽的需求。土地因此才正式演变成国家。

虽然可能看似与现实不符,但丹麦的确也不相信强民。人生而有异,有强有弱时必然的,但强人的后代依然强大,弱民的后代依然弱小并不是必然的。社会筛选是必然发生的事情,可以同情,可以理解,但是一定要接受吗?那些欺压弱小,谄媚强大的卑鄙之辈到底能代表谁?当安于现状,连僭主统治,善恶倒转都不敢多言一句的蝇营狗苟之徒到底能代表谁?强大是和痛苦伴生的,对死亡这样的终极恐惧都嗤之以鼻的我愿称之为强,有几人能够格?这种风险实在难以承受。

让法律决定吧,只有死物才能保持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