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围内席卷开来,我国在抗疫的过程中曾面临公共资源不足的紧迫情形,随着需隔离人员的不断增多,政府开始征用酒店等经营场所,作为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集中隔离点。这也就引出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在征用后,被征用人能够获得征用补偿吗?晏清律师带您了解。
1、征用是否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都出现了类“为国家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相关设施、设备和其他物资。事后予以补偿、返还”的字样。这也就说明了征用的行为是合法的。不过要注意的是,县级以上的地方,只能征用本行政区域内的物资。涉及全国范围或者跨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征用,则需要由国务院来做出决定。
2、如何进行补偿。
就补偿范围来说,主要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以酒店为例,直接损失一般指正常情况下经营或租赁所得利益的减少、物品的毁损、灭失等。间接损失一般指作为传染病隔离场所所可能面临的未来经营利润的减少或租金下降的潜在风险。
就补偿标准来说我国目前并没有统一、明确的补偿标准。其参照的补偿原则是及时、公平、合理。《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补偿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依法实施应急征用行为,应参照本行政区域同类资产的市场租赁价格给予被征用财产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租金补偿。《上海市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处置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实施应急征用单位实施补偿,参照本行政区域应急征用情况发生时租用同类物资和同类场所的市场价格,给予被征用单位或者个人补偿。所以具体的补偿标准需要依据当地的具体政策。
3、出现补偿纠纷怎么办。
应急征用权属于行政权,因此做出的应急征用决定属于行政行为,与相对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属于行政法律关系。因此对于补偿协商不一致,出现纠纷,我们通常采取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不过要注意的是疫情防控期间属于不可抗力,该期间可以不计入申请期限或起诉期限。
在疫情的影响下,无论从法律还是道德上来看,积极配合防疫都是十分必要的。若您遇到相关问题难以解决,还请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助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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