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输血”行为,还是帮助弱势群体构建“防疫系统”,提高预防、减缓和应对风险的能力,避免陷入贫困问题的高效“安全阀”。基于我国已实现消除绝对贫困问题的现实基础上,我们要清楚地认识到,当前我国部分地区仍存在着返贫风险,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因病返贫、因残致贫等不确定致贫因素依然存在,当前阶段要扎实做好已脱贫人口稳定脱贫和防止返贫的工作就必须进一步抓细落实好社会保障的兜底作用。

第一,要进一步突出对特殊群体的兜底保障。作为社会群体中最弱势的老病残群体因严重缺乏生活来源,是我国反贫困中最为关注的重点群体。即使是当前已消除了绝对贫困问题,他们仍然是返贫风险最大的群体。因此,要善抓重点群体,进一步完善特困人员救养制度、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等,加强对老病残群体的生活监测,持续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等问题。依托基层党组织构建互帮互助联动机制,通过组织生活帮扶员与老病残群体结为帮扶对子,定期上门入户进行生活照料和帮助。同时,进一步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高家庭医生对老病残群体身体情况的跟踪服务水平。

第二,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群体的临时救助。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阶段,更要关注到群众随时可能出现的突发性困难,及时遏制由临时困难可能引发的致贫返贫风险。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提高临时救助标准,加强精准识别收入不稳定、可持续增收能力差、返贫风险较高的脱贫人口,依据他们是否存在子女入学、治疗疾病或购买住房等情况造成开支较大的问题,将他们编入动态监测系统,及时对他们采取临时救助措施,以防止出现返贫的情况。

第三,要进一步强化落实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要依托政府财政专项支持,针对相对困难群体进行财政兜底,确保这一类群体100%参保,同时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的参保率,适当提高报销比例。要进一步抓实特慢性病人保障工作,减轻罹患特慢性病的困难群众常年吃药的医药负担。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室的标准化建设,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的工作水平。

第四,要进一步扩大社会福利的覆盖范围。要清楚地认识到当前社会保障体系的短板问题就在于社会福利方面,要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就必须补齐社会保障的短板,让社会福利成为民众的基本权利。要从当前以农村老年人、留守儿童、妇女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福利项目建设为起点出发,可将低收入人群、特慢病人群等需要社会关怀的群体纳入社会福利关注对象之中,进一步扩大社会福利所覆盖的人群范围。

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中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将是实现脱贫人口稳定脱贫的重要保障,更是助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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