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要求要把规范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管理与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提升群众文化艺术素质、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等工作统筹考虑,更有效释放文化和旅游系统专业人才、设施场所、标准规范等文化艺术资源的社会效益,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资源和高质量文化服务的需求。

《通知》的出台对于校外培训机构来说,既是挑战,也带来了新的机遇。人民群众对校外培训有一定的需求,而培训机构想要在规范整治中继续发展,就要紧跟国家政策,依靠专业的服务、高效的管理、优质的教学,形成系列化、品牌化经营。

《通知》要求要把规范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管理与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提升群众文化艺术素质等工作统筹考虑。这无疑是为营造清朗的文娱风气下了一剂猛药。当前文艺圈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坏风气盛行;一些文艺创作粗制滥造、跟风炒作、一味迎合市场、迎合低级趣味的问题屡见不鲜。从源头上进行“标本兼治”,引导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是改良的根本,《通知》的出台众望所归。

另外,《通知》指出,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应尽快完成与教育部门相关工作交接,强化工作组织保障和机制建设,加紧研究制定本地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审批条件和管理办法,并报省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备案。这也让我们对校外培训机构必须走依法依规办学道路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对没有证照、存在安全隐患、不规范的“小作坊式”校外培训机构要依法取缔,《通知》为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办学指明了方向,将各项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要依法审批登记,坚决做到证照齐全;教学环境等硬件过关,办学地点符合各项管理规定要求;为参训对象购买人身安全保险等,防范和化解安全事故风险;与所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严守用人原则。

当前,我国正在大力整治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唯有走正规化之路才是校外培训机构的正确发展之路。期待校外培训机构能够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精神,严格按照文件对教学行为加以规范,遵循教育规律办学,创新性地实施经营管理,成为学校主流教育的有益补充,使未来文艺生态走向更健康、更规范的发展。

投稿: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青年路街道办事处 郗平 17399725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