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中起着基础性、战略性和引领性作用。

2月23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召开《重庆市标准化条例》(下称《条例》)解读新闻发布会,介绍条例制定的有关情况和主要内容。《条例》已于2021年11月25日经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并公布,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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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这是重庆市首次出台《条例》,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后西部地区首个出台的省市,标志着重庆市标准化工作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

《条例》共6章44条,包括总则、标准的制定、标准的实施、监管与服务、法律责任、附则。

理顺管理体制,以标准化引领创新发展

《条例》明确了政府职责,规定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标准化工作经费纳入本级预算。

建立激励制度,规定将技术创新性突出、技术经济指标先进,经济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显著,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改善民生等方面有重大贡献的标准作为科技成果,纳入本市科学技术奖励的评奖范围;鼓励将标准制定成果作为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业绩纳入职称评聘指标或者条件。

细化制定程序和要求,加强地方标准精细化管理

《条例》细化了地方标准的制定范围,明确为满足本市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可以在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制定地方标准。

明确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禁止在标准、地方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中规定应当由法律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内容;禁止利用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推动标准实施,建立健全标准实施推进机制

《条例》健全了地方标准公开、解释、信息反馈、评估和复审制度。细化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社会承诺和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强调标准化试点示范和宣传普及,明确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开展国家级、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促进标准实施,要求政府开展标准化公益宣传,并明确每年十月十四日所在周为重庆市标准化宣传周。

加强监督管理,提升标准化服务水平

《条例》加强对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的监管,明确由市、区县(自治县)标准化管理相关部门开展指导和监督检查,并可以通过发送警示函、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对社会团体、企业违反社会承诺制度发布标准的,纳入信用记录。

同时,明确投诉、举报等监督机制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市、区县(自治县)标准化管理相关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举报、投诉的渠道,并依法处理。强调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手段优化标准化工作办事流程,提供便利的标准文献信息查询和信息咨询等公共服务。

将切实推动工作落实,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

一是做好学习宣传和普法工作。集中加强各有关单位和标准化管理人员、标准化从业人员对《条例》的培训学习;通过开展“10·14标准化宣传周”活动,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知法用法。

二是加快配套制度建设。推动各区县人民政府实施标准化战略,建立标准化协调机制;根据《条例》的规定及时制定相关配套文件;对现行的一些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修改和完善,确保与《条例》保持一致,保证《条例》全面、准确实施。

三是推动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将贯彻执行《条例》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结合起来,对各项要求和任务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有效解决标准化工作的难点和短板,以标准化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百姓高品质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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