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有人步步为营,处心积虑,只为除掉心头一根刺。有人粗暴野蛮,声名狼藉,手中却紧握一根线。有人胆小怯弱,徘徊在情感的天平上,左右摇摆。究竟谁才是真正的提线木偶,谁才是躲在月亮背后偷窥之人?真相,也许,永远不止一个。这是一个有恨无泪的血淋淋的复仇故事,也是一个关于毁灭和救赎的折子戏。罪难逃,不过人心。

1

我心里很清楚,今晚必须行动,不能再等了。凌晨四点的时候,闹铃声还未曾想起,我毫无声息的瘫在床上,两只眼睛盯着天花板,心中没有丝毫的慌乱。

内心一直在期待着,我知道闹铃声很快就会响起,那段刺耳的尖叫将充斥在整个房间,就像铁锥划过钢化玻璃一般,让人感觉犹如百爪挠心。

不可否认,在很多人都的心中,大都觉得我不可理喻,从我的同事们嫌弃的眼神中,就可以看出这一切,除了李木,她笑起来眼睛弯弯的,然后还夸我特别。她的气息暖洋洋的,像是冬日暖雪初融,叫人心悸。

很快时间到了,结束挺尸状态,我一个鲤鱼打挺跳了起来,将厚厚的蓝色窗帘拉开一角,瞥了一眼对面楼上某个房间。那个房间只有一台冰柜一张床和一架远程摄像机,里面住着一个身材魁梧肤色黝黑的刀疤脸男人。

我并不认识刀疤脸,但我知道他一直在监视我。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他是一个好雇员,因为不久前我悄悄潜入他房间,一不小心被地上泡面和辣条袋子绊倒,磕破了额角,开口咒骂时一只果蝇迅疾钻进了我喉中。

你瞧,他忙于工作,疲于挣钱,吃饭都顾及不到,哪会在乎一群果蝇在屋内飞来飞去的。

现在好了,他再也不必过这种疲于奔命的苦日子了。

失踪数日,我心有疑虑,又撬门进去,却见地板溅有斑驳血迹,刀疤脸早已魂归故里,因为当我鬼使神差打开嗡嗡作响的冰柜时,只见他双眼圆瞪,黝黑的皮肤已结了一层白白的冰霜,我稍一用力,他壮硕的双臂已是齐肩折断,倒吓了我一大跳。

不,不,凶手并不是我。

算起来,他理应是我的恩人,虽然他工作勤奋,却粗枝大叶,我早已窥破他踪迹,常常反跟踪,以致让我能够在短时间内寻到那件事情的线索。这样的恩情,我是决计不会狠下心来杀了他的。

凶手一定是那个人,真该死!

我有些懊恼,赌气似地一把将窗帘完全拉开。

两年了,我受够了这种战战兢兢小心翼翼的生活。

黄历上说,今天属辛未开日,人专星当值,诸事大吉。

实在是一个适合终结的好日子。

落地窗外灰蒙蒙一片,路灯透着几分青白,像是一张行将就木的老人的脸,褶皱枯皮尽是死灰,散着对人世的不舍与不甘心。宵小早已回笼,偶有几辆车孤独又寂寞的窜来窜去,像有头的蜻蜓,寻着了路,却成了牵线木偶,任人摆布。

她也是木偶之一,被人牵着命运,真可悲,我想。

不过,今晚过后,她也许会得到一种全新的另类解脱。

救赎一个人,就必须忽略掉那点可怜的慈悲心,我懂。

我又盯着床头柜上那包粉末瞧了一眼,确定它没有不翼而飞后,极其慎重的将它放进一个黑色塑料袋中。袋子里有早已准备好的透明胶水和一把双刃刀,另外还有一些扳手和细铁丝类的小道具。

我叹一口气,将塑料袋绕着刀身缠了几圈,打开衣柜,从架子上取下一个黑色休闲包。

我讨厌随身带着包,在我狭隘的人生观认知中,我始终觉得,一个大男人尤其一个成功男士拿着包上下班不是太过于幼稚,就是太过于刻板。但我仍在两个月前开始这种幼稚行为,在包里塞一些厚厚的文件,以遮人耳目。

我不想让今天的一切表现过于异常,给人留下印象和把柄。

将包链拉好,又拉开,来来回回检查了四遍我才安心,走进洗手间,开始洗漱。

不,我没有强迫症,我只是需要谨慎小心,万年船由我把舵,断不能在关键时刻抛锚停止航行。

镜子里是一个面容姣好的男人,形貌昳丽,五官干净,脸颊上线条分明,特么的,差点忍不住扑上去亲一口。

多年来,嗡嗡地绕在我身边的花蝴蝶走了一批又一批,我很清楚的知道她们不仅爱我口袋里的钱,也爱我这一身好皮囊,想要获得一生的幸福和性福,可我却选择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因为,谁都懂得,没有性福的爱情和婚姻断不会有幸福可言。

起初,我只是对着同事半开玩笑半是认真地遮掩,我说大千世界,有一种男人,凉薄天性,跟谁都不亲,也谁都不爱,独来独往,从不会被感情羁绊。

这话被上司老朱听到,他当着营销部所有人的面故作诧异地讥讽,凉薄?你以为你是银丹草啊?

我便默默记下了,转身去找度娘。

银丹草……薄荷?你娘的老朱!

幸好,过了不足半年光景,老朱犯下大错,给公司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职级一降再降,于是就变成了我下属。

老朱比我矮半头,精瘦的像个鹌鹑,我漫不经心地拍拍他肩膀,故作惋惜道,小朱,委屈你了。

由老朱变成小朱,我唤的极其顺溜,好像已经这么喊了半年似的。

我一向心胸开阔,不去计较,但小朱可能认为我是一个睚眦必报之人,整日战战兢兢地在我面前晃悠,我着实过意不去,却也无奈。

单身时间久了,传说中“洁身自爱”的李木又开了另类桃花。

桃色绯闻没有女主角,显得有些冰冷和诡异,因为传言说我不近女色,常去同志酒吧寻欢,铁定不直了。

特么的,我骂一句,统共不过去了两次同志酒吧,小爷我是去寻求治病良方的好么?

男人的病,真是一言难尽。

其实,我有过一个交往了半月的女朋友,姓周,这么介绍她,是因为半月后她得到母亲首肯,光荣地成了我的未婚妻。

已经是五年前的事了,我和周未婚妻甚至一度到了派发喜帖的地步,但是后来的某一天,我们的关系得以迅疾决裂。时至今日,我仍是不明白,那一天,究竟是出于心理因素,抑或真的是生理缘故,总之,无论我如何努力,是再也不能同她亲近的了。

此后,我像特工一样秘密横扫各大男科医院,吃遍各种西药中药,却是不见一点疗效,最终周未婚妻气馁地将我踢下床,骂骂咧咧地走了,一去不回头。

你瞧,有钱有什么用?长的帅有什么用?没一点狗屁实用!

我怀疑是不是哪天喝醉被谁不小心给掰弯了,或者体内潜藏着某种未知的灰色基因,于是跑去酒吧泡男人,结果还是令人沮丧。

有个医生曾大言不惭地说我有心理障碍,我像看神经病患者一样将精神诊断分析报告甩他脸上,严肃地警告他,我是一个正常人。

我故作坚守的独身主义没能挽回清誉,但我明白谣言止于智者的道理,默默忍受了多年,直至她的出现。

天使一样的女人。

可惜,天使的翅膀注定要被折断。

因为这世上,从不缺少魔鬼。

2

刷完牙,洗好脸,我摸着下巴上无数个横七竖八的银针,取出电动剃须刀有一下没一下地刮着。

五点十分,尚早。

热了一杯牛奶,烤了三片吐司,又煎了一个鸡蛋,严格按照母亲大人的食谱要求,将早餐一一摆上圆桌,又将墙上挂钟调到七点十分,校正录像机位置,使墙上挂钟恰到好处地落入镜头一角,然后规规矩矩坐下,对着录像机很懵逼地比了一个心,笑眯眯地说,老妈,早安!

两个月前,我一个不小心喝多了酒致使胃出血,把住在高级养老院的母亲吓了一大跳,我不愿她担心,胡诌说是平时没注意饮食,母亲便非常强硬地要求我早晚两餐都要直播吃饭给她看。

她是一个强势的母亲,执拗的几乎不近人情,一直都是。

为此,在我上小学四年级时因为实在受不了她大女子主义的厚爱,特地时髦了一把,卷了一捧零钱就离家出走,大有英雄就义的勇猛和果断。

像我父亲当年一样。

父亲一去不返,而我逃荒一样浪荡了一周后终于饿晕在路边,英雄没做成,倒像狗熊一样很没出息地被警察叔叔牵回了家。

再后来,就是将我的前女友赶走,硬塞了一个周未婚妻给我。

我以为等她老了,性情自然会平和许多,岂料去年坚持要去养老院,我自然不同意,她就重操旧业,以割腕自杀来威胁我,我咬牙妥协,自然就落下一个不孝子的骂名。

我血管里面汩汩流畅的和上帝可没有一毛钱关系,所以即使母亲如今已掉光了牙齿,我仍不愿为了自己所谓的爱情和面子逼她自杀。

虽然如此,一想到黄土都埋到脖子里的她仍这般强势,心里多少有些不舒服,但她的这个缺点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可爱过。

这不,我不过是故意喝出了血,她便慌了。

善意的谎言,也是一种爱。想通这一点,利用母亲这件事上,我便没那么愧疚了。

我只是有点头疼,万一她日后受病痛折磨,强势要求我掐死她的话,作为一个传统孝子,我是执行,还是执行呢?

不管了,现下要紧,我微笑着吃完饭,关掉视频,又跑去厨房烧菜。

食材是昨晚就洗好切好的,椒盐虾,清蒸鲈鱼,香菇青菜,再配上一份罗宋汤,嗯,不错的“晚餐”。

我套上昨晚被我换下没洗并且有些皱皱的衬衫,又使劲将头发揉乱,想一想,还是不放心,于是拿出纸笔又计算了一下,确认从我家里出发,即使飙车也无法在十五分钟内到达今晚准案发现场时,这才舒了一口气。

我将墙上挂钟调至九点五十五分,点开视频录像。

我皱着眉,摆出一副疲惫不堪的模样,一边狼吞虎咽地扒拉着饭菜,一边对着镜头说,妈妈,商务活动很顺利,儿子严遵医嘱,滴酒没沾,倒是灌了一肚子茶……下周您老生日,除了媳妇孙子,您老想要什么,尽管提……

接下来,只要我在两份视频上稍稍动一下手脚,母亲在养老院便能准时收到我的“现场直播”视频,即使有警察怀疑前来调查,也查不出丝毫痕迹。

电脑技术方面,我算是能勉强归在有天赋的那一类,可认识我的人都不知晓我有这个能力,我假装连重装系统都不会,他们暗地里笑我是电脑白痴,我欣然接受。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何况,私自侵入公司系统,虽然会被人啧啧地唤为黑客,被几个小迷妹崇拜,但毕竟会有蹲小黑屋的风险,我不是冒险主义,上要养老母,下要治病繁衍后代,不得不低调遮掩锋芒。

老K就很帅,一个病毒将全市企业系统折磨瘫痪,干净利落,除了我自己,他是我最仰慕的对象。

洗碗,拖地,处理好一切,我深吸一口气,看一眼手机,七点整,于是将墙上挂钟指针校正过来,又跑去阳台。

两盆夏蓝,怒放吐蕊,浓郁花香直扑鼻息。

夏蓝……

我有些头疼,仍是蹲在那里看了许久,终于在花瓣上落下一吻,这才走进卧室换了一件干净整洁的白衬衫,套上西装,又将头发面容收拾妥当,取了车钥匙,攥着那个黑色手提包,伸手拉门,却迟疑了一下。我拿眼瞥一眼门后的蓝色雨伞,终于取下,出门。

留在公司的那把伞昨天晚上已经借给了她,天气预测本市接连三天傍晚到夜里都会有大到暴雨,未雨绸缪总是好的。

早上的天气却很好,太阳光已经有些刺眼。踏出公寓楼的那一刻,我踌躇数秒,见左右无人,举了包顶在头上,急速跨出。

可不能出师未捷头先伤,万一被谁家阳台上的花盆砸烂了头,不划算的很。

我长舒一口气,抬手向着高层公寓楼敬了一礼,将各个楼层的居民都感谢了一遍,像是进行着诀别仪式一般,严肃而庄重,而后才哼着歌走向停车场。

月亮粑粑,肚里坐个爹爹

爹爹出来买菜,肚里坐个奶奶

奶奶出来绣花,绣杂糍粑

糍粑跌得井里,变杂嘎麻

3

上班时间是九点半,我将车停好步入公司大厦时,一楼大厅很有几分冷清,一如平常。

营销部在十八层,虽然我不愿承认,但每次总让我想到地狱,争先恐后的恶鬼,吃人不啃骨头。

我摁下电梯,电梯门关闭的那一刻忽地被一坨肉硬邦邦地撞开,吓了我一大跳,不由攥紧了包里那把冰冷的刀。

对不起,对不起……

道歉的是个中间粗两头尖的枣核样浓妆艳抹的胖女人,一张大饼脸像被擀面杖碾过似的,裹在迷你裙下的身子像是刚灌好的香肠,浑身的肉,紧绷绷的。

哪里下刀比较好呢?

心脏?不好,胸太大,找不准位置,不能一击就中,太冒险。小腹?也不好,那么厚的脂肪,像猪皮一样卷在那里,刀刃很难刺穿血管。

我将这个枣核女人拉入脑波VR系统又模拟了一遍操作过程。虽然昨天晚上被我处理掉的那具人体模特已经被我戳的一身窟窿,两个月的练习,手法已经很娴熟了,虽然今晚的目标体型和这个女人相差很大,但为以防万一,临阵磨枪不快也光这个浅显的道理我还是懂的。

如果,那包粉末不是假货,我就没必要这么劳心劳力的了。

但谁又知道呢?铺天盖地都是因为买到假药而自杀未遂的报道,这些商家真特么有良心,一定是上帝派遣下来拯救人类的可爱精灵。

我又不能拿其他动物来试药,鸡鸭猫狗都是一条命,贱命也是命,既然临世,就有它们临世的理由,外人岂能随意杀之?

是以,我必须做好两手万全的准备,今晚上的行动,决不能失误。

我再也受不了被人牵着鼻子走了,比提线木偶还令人烦闷。

尤其是她,决不能再让她陷入水深火热之中。

此刻,许是我目光过于深邃,又或者是我周身散发的磁场深深震撼了那个女人,她竟然突然回头,故作妩媚地朝我眨眼睛放电,又迅疾转回去,低头,像个害羞的小胖媳妇。

你再看,你再看!再朝我恶心地抛媚眼,信不信我先给你一刀?我在心里嘀咕着。

这当然是气话。我连猫狗都舍不得拿来当试验品,又怎么会伤害一个无辜的女人呢?何况,朗朗乾坤下,天明气清,好市民可不能做出不轨之徒的行径来。

我嫌恶地扭转头,映在电梯内镜子里的一张英俊无比帅气无敌的脸却是笑的,像春风暖阳。

是了,在这里,与她初识,三个月前。

那天,她抱着一摞文件夹,进电梯时高跟鞋被绊了一下,文件洒了一地。

我帮她一一拾起,她含羞带怯地道谢,谢谢你,我叫林路,是公司营销部新任经理助理。

我的新助理,那个未经面试的关系户?

我并没有点破,鬼使神差地斜了斜身子,透过侧面镜子偷偷打量起她来。

休闲蓝色长裤,妃色衬衫,一头直发刚好及肩,小巧精致的脸不施粉黛,吹弹可破,不出众但也还算漂亮,尤其唇间一弯春风笑靥,挠的我心里痒痒的,像是有一只小鹿在胸口上跳着踢踏舞,瞬时眩晕在一片蓝色的海洋之上。

她身上衬衫领口微开,身高之差使我能够轻易瞥到她脖颈处的一寸肌肤。她的锁骨精致而小巧,锁骨窝像是一方瓷勺,足以盛满一汪清泉。清泉叮咚作响,毫无预兆地就淌进了我心底。

那一刻,我有些震惊,因为我有一种感觉,而那种感觉是五年来我不曾企及到的。我当时就想,困扰我多年不能言说的男人暗疾,治病良药也许是她。

可她已经有了男朋友,至今还没分手。

再见!枣核胖女人又朝我眨眼睛,我皮笑肉不笑地颔首回应,十六楼,公司研发部,以后得多避着她才是。

这种女人,见到男人有几分姿色就想扑倒,岂止是没有自知之明,简直是肤浅!

4

营销部已经有三五个同事在茶水间聊天,我刚在办公室坐下,林路便敲门进来,像往常一样将一杯咖啡递给我。

危地马拉安提瓜,漾着独特的烟熏味道,是她喜欢的,虽然她因先天性心脏病不能多饮咖啡,但当我知道她偏爱这一款时,立马戒掉了勃艮第。

我没有去接,一反常态地伸手握住她手腕。

她的身子微微一僵,试图挣脱开,我便又加重了几分力道。

也许,过了今晚,再也没机会见到她了。

她一向清汤挂面,不喜修饰,今日的妆容却过于厚重,像个木偶被人涂了一层白灰一样,而灵魂就被禁锢在木偶体内,颇有几分诡异和阴森。

我打了个哆嗦,站起身,一手拂开她额角刘海,被她刻意遮掩的淤青意料之中地蜿蜒如虫蛇。

他又打你了!我皱眉,确信脸上的担忧一览无遗,且天衣无缝。

林路显然被我话中冰冷震了一下,讪讪后退两步,不好意思似地挠挠头,像蚯蚓,很丑,是不是?呵呵,早上不小心在浴室滑了一脚而已,不碍事。

我始终觉得她是一个读《托斯卡纳艳阳下》的女子,此刻却觉得她实该去读一读《刺猬的优雅》,渴望被了解,却又不自觉的去伪装,拙劣的演技。长衫遮臂,我轻轻一拉便瞧见了她手腕上葱白似的肌肤裸露点点痕迹。

这是什么?我淡淡地问。

她涨红了脸,低低道,开水……

明明是被烟头烫伤的青紫色。我打断她,语气缓下来,对不起,都怪我,昨晚……

我不愿她难堪,因为今晚的商务活动她一定会穿礼服,众目睽睽之下总能露出马脚,可我喜欢她红着脸的样子。

现在还不是好时机,我忍住想吻她的冲动,却不舍放手。

林路仍是低着头,将我手指一根根掰开,笑了起来,说,不,不,昨晚应该谢谢你送我,他对我很好,只是脾气有点古怪暴躁,容易吃醋。

我见她一个劲地维护那个男人,有些胸闷,没耐烦的让她退了出去。

虽然她极尽修饰,但任何秘密总有遮掩不住的时候,比如大热天她穿一件裹得严严实实的长袖去参加野外活动,比如时不时的走霉运跌肿了脸颊……

营销部所有同事都知道沈慕函有暴力倾向,可谁都不敢明目张胆地伸张正义。

沈慕函便是林路极力维护的那个小白脸,现任男友,公司其中一位董事的儿子,不仅风流成性,在我暗中调查之后,竟发现他还是一个嗜赌之人,简直是有辱斯文。

也许,我真的看错了她,或者,是不了解,因为上午十一点,花店小哥送来了一大捧红艳艳的玫瑰,她乐呵呵地签收,又躲进外面楼道里打暧昧的电话。

我藏身在阴影处,耳听她像小猫一样向那个男人撒娇絮叨着令人脸红心跳的情话,狠狠掐灭烟头,转身回了办公室。

我以为她在我面前故意伪装,不愿意说沈慕函坏话,却原来,她是真的爱他。无论是爱他的人,爱他的钱,还是爱他的地位,在我的人生字典中,其实没什么区别,本没有贵贱之分,所以我始终不认为林路是同事们私底下搬弄是非出来的那种爱慕虚荣的女人。

但我仍是气馁,甚至有点生气。

看来昨天的计划并没有丝毫效果,我皱眉。

但又如何呢?该发生的一切都要发生,就在今晚。

我知道沈慕函拥有一颗善嫉且变态的灵魂,昨天公司系统被黑客老K攻击,员工们忙的人仰马翻,直至加班至深夜才走人。

我故意扔了一堆文件给林路,待营销部只剩下我们两人时我才说,走吧,明天再做。我将她留在公司备用的一把小红伞藏了起来,她打沈慕函电话,关机,又用手机软件叫车,没人接单,我这才撑了伞出去,一把揽住她肩,很大男人地说,走,我送你。

她犹豫着推辞,我知道她在面对沈慕函时的怯懦,故作平淡地说,林路你放心,我不靠近公寓,不会有人看到,你瞧,这么大雨,这么晚了,你怎么回去?

她纠结了好一阵,终于上了车。

我将车停在她小区门口,将伞塞进她手中,意料之中地看到一辆香槟色的车嘎地一声斜冲出来。

沈慕函阴沉着一张脸,冷冷命令她,上车!

我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今天看到她一身伤,本就是预料之中的,可心中总像是扎了一根刺似的,不痛,却有点难过。难过之后,是盛大的愤愤不平。昨晚打一巴掌今天再赏一捧玫瑰,她不嫌委屈。

贪财,爱慕虚荣,抱着公司董事公子的大腿死活不放,活该!别人如何议论她我从不在乎,我只是心有不甘,因为我觉得能治好我病的女人应该是清新脱俗不染尘埃的谪仙下凡。

我一直没能搞清楚她是身不由己,还是乐此不彼。但我知道在这世上,有一种人是活脱脱的被虐体质,挨打就像吃了蜜糖一样,不仅悉数受着,时不时的还要向执鞭者炫耀有多甜。

可她总是一个傻农夫,沈慕函是被她揣在怀中的蛇,准备伺机下口给她致命一击,她却不自知,乐在其中。

真是一个傻女人。

嗯,最合适做成提线木偶了。

5

整个营销部的人都认为我喜欢林路,却又不敢横刀夺爱。

坐上营销部经理这个位置,是我辛苦拼杀多年的结果,所有人都认为我不会为了一个女人自毁前程,我在没喝醉头脑清明的状态下也很赞同这个结论。

其实,两个月前,也就是在我开始实施计划的前一天,我横过刀,却没有夺来爱情。

林路虽然胆小怯弱,但她却丝毫不含糊地拒绝我,她说,李木,我知道你对我好,工作上经常帮助我,你是一个好人,但请别开这种玩笑,我有男朋友。

妈的!这年头,被发一张好人卡像吃了满口苍蝇似的令人恶心。

嘿,不要怀疑我,我在刀疤脸屋中吞咽过一只果蝇,所以我对这种恶心有绝对的话语权。

但在当时我有点生气了,脱口揶揄她,是是,我哪有沈公子有本事,不要说经理助理,就算是总裁助理,你若想,他也有的是办法。林路精致小脸上一阵青一阵白,盯着我瞧了许久,像是要在我脸上盯出一个窟窿似的,终于仍下一句话,气呼呼地跑了。

她说,一切都太迟了,我不能离开沈慕函。

当时的我不明白是她不想离开,还是不能离开,但现在我已经得出结论,除非沈慕函玩腻了,否则哪能轮到她一个自小在孤儿院长大的小可怜虫将一个高高在上的公子哥给甩了?她又不能辞职,与公司签有协议,一大笔违约金不是一个小数目。后来,我怀揣着一颗慈悲心跑去提出帮她,她竟然说因为是孤儿,自小便受够了别人的恩惠,再也不想欠人情,尤其是我。

自作自受,我忍不住啐一口,既难过又兴奋,因为她说这话,任谁都能解读出她对我还是有几分感情的,奈何有沈慕函这个绊脚石。

孤儿最好了,没有盘根错节的亲戚,从这个世上消失就像一滴水落入大海中一样,一丝涟漪都不会有。

沈慕函一定深思熟虑过这个问题。

当然,我也考虑过,我甚至想到,一个孤苦无依的女人若是有了牢狱之灾,是不是只能坐以待毙。

处理了几份文件就到了午饭时间,今天果然是个轻松愉快的日子。

我又摸一摸那包粉末和那把硬戳戳的刀柄,将抽屉上锁,刚把办公室的门关上,想一想,又似乎不妥,假装回去拿手机,再出来时便不着痕迹的将门敞开着。

反常举止可是行动前一大忌,万不能就此授人以把柄。

公司附近有一环境雅致的餐厅,隔间之间用密密的珠帘隔开,内中布置极其典雅,我一早便预定好了位子,刚吃两口便听到隔壁有人八婆似地说是非。

以后少和他接触,他不是什么好人。沈慕函正在训人,对象明显是林路。

这个“他”一定是在说我,想到今晚上案发现场的刺激,我忽地有几分兴奋,悄悄扒开珠帘望了过去。

林路正在低头闷闷地扒饭,沈慕函见她不应,不耐烦地拿着筷子敲她手背,我说话呢,你听到没有?

白皙的肌肤顿时被敲出红艳艳一片,像一朵盛开在冰雪极地的梅花。

她半晌才轻轻道,哦。

我突然想到鲁前辈的一句话,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沈慕函瘦削的脸上驾着一副金边眼镜框,一双鹰隼眼眸散着意味深长的邪气,林路,你知道我喜欢你什么么?

她抬头,眨眼,什么?

沈慕函不答,一味地笑。

什么?他喜欢将你吞进肚子里吃掉,连骨头渣都不剩。我脸一黑,这家伙!

不久前,在一个月黑风高之夜,我撬门潜入沈慕函别墅,竟发现在二楼书房内摆满了悬疑推理小说,绿胶囊,东方快车谋杀案,黑猫酒店杀人事件,福尔摩斯,无人生还,三口棺材,漫长的告别等,书中各种推理解谜之处都被红笔划线标记了出来,着实吓了我一跳。

难怪传言沈慕函进出书房都要上锁,从不允许包含林路在内的任何人踏入半步,这浪荡不羁的公子哥竟然喜欢研究这些杀人的玩意?显然不是萝卜吃多了蛋疼,而是被林路捂在心口的蛇苏醒了。

因为,我很清楚的在每本书的后面看到力透纸背的两个字母被画了红叉。

LL。林路。

阎王爷勾画生死簿才用红笔,他在为她判刑。

虽然没能找到和那件事相关的东西,但发现这一重大秘密,无疑会间接帮我达成目的。

后来不久,林路遭遇到种种“意外”,我便知晓,潜伏在这个城市的恶魔,不止我一个。

沈慕函不仅越了雷池,还雄赳赳地往前走了一千步……

我想,总有人会代表月亮消灭他,可是,谁会是那个站在月亮背后的偷窥之人呢?

无论如何,提线木偶总是会华丽登场,凄美谢幕。

6

林路和沈慕函走出餐厅许久我才慢悠悠地唤来服务生结账。

扫码二维码,付款,简单快捷。

可有时候仍然需要跑去银行提取大把纸币,比如发生一些像小说和影视中描述的那样惊险刺激的戏剧事件——勒索,敲诈。

艺术本来就是源于生活,不可奈何。

我烦闷地甩甩头,快步走出餐厅,回公司。

已有三五个女同事围在茶水间聊八卦,热火朝天的样子,我听到林路软软糯糯的声音。她也看肤浅言情剧,聊十八线网红,讲娱乐八卦绯闻,和那些庸俗女生没什么两样。

我有点失望,总觉得她会与众不同。

我将办公室的门虚掩了一下,躺在沙发上准备小憩午休。

可脑子里乱纷纷一片,塞满了她的声音,她的影子,挥都挥不走。

林路曾捂着一头血水战战兢兢地自嘲为倒霉小姐,我却从不信任何巧合。

那天,她路过一个小巷子时,一盆种有紫罗兰的花盆意外地从天而降,当场将她砸了个头破血流,在医院缝了七八针。

我去查清楚了花盆主人,房东太太说房客是一个名叫孙思邈的男人,瘦高个,带金边眼镜框,因为是在晚上签的合同,他又戴着帽子,看不清面貌,租了一个月,又付了两个月的押金,住了几天后就一直失联。

孙思邈。我揉揉隐隐作痛的额角,感觉这名字熟悉极了。

他在合同上签的证件信息自然是假的,房东的描述也完全符合沈慕函的外貌特征,林路显然不信,但她身子却因害怕微微颤抖,捂着心口,睁大眼睛说,别胡扯!

我不愿她激动犯了心脏病,但不能不问。

她便低头,有些气恼地说,有个女人经常打电话骚扰我。

那女人是一个胸大臀翘的尤物,沈慕函的前女友,一个天天急于从良嫁人的模特。

沈慕函一向风流,交往过的女朋友从没有超过半年,与林路交往至今却已有六个月零二十天,自然遭人嫉妒。

瞧,对于男人,林路还是有些手段的——不,别误会。我起初还曾唾弃过她,可当我知道了一件事之后,我对她只剩下了怜悯。

她只是一个被人当做替罪者的可怜女子。

当时对于林路的质疑,我并不觉得意外,任何一个女人都不能容忍自己爱的男人是一个凶手,而且还是一个想要杀死自己的败类。我只是缄默不语,将一款结构精密的小型窃听器悄悄藏进她包中。沈慕函既然藏在书房研究各种杀人方法,这次意外难保不是他的诡计。即使是他前女友做的恶,我也要将屎盆子扣在沈慕函头上才行。

窃听器有点沙沙的噪音,但仍听的一清二楚。我听到包间里身边人趁林路去洗手间的间隙戏虐沈慕函,沈大少,你究竟喜欢这个妞什么?要胸没胸,要屁股没屁股,和那个模特相差太远。

沈慕函便笑,呵,你们懂什么!我和你们说,第一眼看到她,我就在想,拥有这么纯这么清澈的眼睛的女人,不知相处起来如何。

那究竟如何?有人意味暧昧地起哄。

沈慕函故作神秘,不可言喻。

当晚,我便听到了男女拥吻的悉率声。我明明躺在床上,意识回笼之际,不知为何,倏忽间又好像置身于一片杂乱而充满暧昧气息的小房间。屋子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但像是被雾气蒸腾过似的,恍恍惚惚地看不真切,可是那一抹蓝色光晕却异常清晰。蓝色光晕逐渐散漫,水波一样荡漾开去,轻飘飘地浮在无垠的大海之上。

自此,沉积多年的疾病竟是莫名其妙地好了起来,意料之外的收获,令我喜极而泣。

其实,我后来对沈慕函的这个清纯论一直耿耿于怀,既然他早已将林路给办了,为何我总觉得她的眼睛越来越清澈了呢?

也许是情人眼里出西施,我不能再对西施做一些龌龊的事,于是后来寻了个机会将窃听器取了回来。

不管怎么说,她间接治好了我的病,做人得有良心,我懂。

我躺在沙发上,眯着眼想着往事,不觉已然脑补出了一些十八禁的画面,突然口干起来。我想要倒杯水喝,尚未起身已听到有人敲门,我随口应了一声,便见小朱走进办公室,小眼睛滴溜溜地盯着我瞧,有些闪躲。我好奇,顺着他目光往下看去,脸上突地红了起来。

我故作镇定地举起握在手心的手机,示意他我在看片子,又想要解除彼此之间的那一丁点尴尬,于是半开玩笑似地笑着说,小朱,它在朝你打招呼呢,嘿,兄弟,你好!

小朱会心一笑,慌乱地退了出去。

嗯,看来上次教训不够,要不要让他再降两级?

再一想,当初他是我上司,我只不过黑了公司系统让他出个错罢了,如今他降职成为了我下属,若他再出了任何重大失误,我也脱不了干系,实在不划算。

我只是对着他背影叹口气,小声嘀咕了一句。

嘿,哥们,你命真好。

7

下午的工作,明显心不在焉。我把黑色塑料袋里面的道具检查了几遍,又把计划在脑海中走了几遭,确信再也没有任何遗漏,这才长舒了一口气。

但我总觉得好像哪里不妥,心烦了一阵子,索性出去躲在楼道间抽烟,折返时正看到一抹倩影禹禹而行。

休闲蓝色长裤,妃色衬衫,如初见,清纯的一塌糊涂。

我鬼使神差的跟在她后面,折转进了屋。

这是位于十八层楼一个角落里的房间,里面堆满了废品和原材料,还有一些废弃桌椅电器类的,平时很少有人来。

我脑海中忽地一阵恍惚,蓝色光晕一圈又一圈散漫开来,像是晚秋下的大海,波光粼粼,撩人心扉,梦境一样真实。

该死,头好像有些晕眩。

林路弯腰低头,好像在找什么东西。我使劲揉揉额角,下意识地随手将门轻轻关上,下意识地放轻了脚步,下意识地从后面将她一把抱住,下意识地低头去吻她那雪白的脖颈。

林路低呼一声,我怕她尖叫,心里一慌,板过她身子狠狠吻住了她的唇。我实在不该犯浑,但管他呢,今晚过后,再见她一面怕是万难,也许不久我和她便是天人永隔,上帝知道我想她已是想得发了昏。林路看清楚是我,仍是推搡,但明显没那么抗拒和挣扎了。

虽然被她拒绝过,但我对她的好不减反增,且大有死心塌地爱她的趋势,但沈慕函却正好相反,越来越放肆的恶劣态度,正一步步将她推开。不管她的灵魂如何虚荣,女人的心总是水做的,她心中有愧,我心中有爱,这就够了。

何况,这并不是我第一次吻她。

呵,我和她的那次初吻,是在什么时候呢?

让我想一想,嗯,是在林路经历了那次意外事件三周之后。瞧,我记得多清楚。

那天晚上我和她一起见完客户,亲眼目睹沈慕函搂着一个女人进了酒店。那女人不是别人,正是他前女友,那个模特。我说,我陪你去捉奸。她低头沉吟了许久,摇摇头说,他只是逢场作戏,你陪我喝两杯吧。

当时她正感冒发烧,两杯酒下肚讲起话来就开始颠三倒四了,我将她扛回她的住所,想要离开却移不动脚步,因为她卧室清一色的蓝,黑洞一样吸走了我的魂魄,我忍不住扑上去啃了起来,谁知意乱情迷时却听到她一个劲地喊,慕函,慕函,一下子将我浇了个冰凉透。

我可不愿做那个小白脸的替身,于是气哼哼地爬起来关窗,掩门。

时机未到,目的未成,又不能离开,我便跑去客房休息,岂料夜半时分听到她一声尖叫,我急忙跑过去,正看到一只黑明黑明却脏兮兮的野猫朝她呲牙咧嘴的叫。

林路一张俏脸涨的通红,胸口急速起伏,身子痉挛的蜷缩成一团,显然是被吓坏了。

我慌了,大喊起来,药,药放哪里了?

心绞痛使她一时失语,她困难地指指床头,我翻出一个瓶子,看清楚上面写着硝酸甘油片,急急塞进她口中一颗。

我又盯着药瓶看了一眼,默不作声地跑去倒了一杯白开水,林路看我一眼,并不去接水杯,只是轻轻地摇了摇头。等她能够喘过气来,这才解释道,这个药急用时不能口服,需要含在舌下。

我讪讪一笑,心中却暗暗松了一口气。我在决定实施计划时便对她做了调查,档案显示是孤儿没错,医院系统也有她先天性心脏病的病历记录,看来是我多虑了。

可是,她住小区高层,这混蛋野猫是从哪爬进来的呢?我生气,在屋内转了几圈都抓不住,只好将它从门口撵出去,回身时却看到在门口放着的一袋垃圾散了一地,明显是匆忙中被人不小心踢散了。我见林路情绪稳定后,开门见山问她,林路,沈慕函有你家钥匙吧?

她一愣,半晌才低了头,声音糯糯道,有,但是和他有什么关系?

我冷笑,野猫是不会穿墙跑进来的。

她却执拗地争辩,也许,也许是你昨晚忘记关窗了。

我白她一眼,不再理会,跑去客厅干坐着。茶几下面塞满了时尚杂志和一些十八流小说,我皱眉,很不喜欢她这种庸俗。

林路讪讪地递过来一瓶冰镇啤酒,我一边喝一边指着桌上一副台历说,那些红心是什么意思?

每个日期都用红笔画了红心,最后一颗是昨天。

她扭捏了许久,我看着她脸红了起来,已是猜到几分,想必是她在记录和沈慕函相恋的日期,心中醋意更浓,硬邦邦地说,这么多意外,可不是巧合,你多个心眼吧。

林路正要开口,不知哪里窜出来一只小白猫摇摇晃晃走进客厅,像被人下了药,又像喝醉了一般。小白猫迈着慵懒的步子,眼神涣散无光,却颇为警惕地盯着我瞧,我皱皱眉,林路,这是你养的猫?生病了么?

不,它年纪大了,不喜欢活动。林路一把将白猫捞进怀中,不顾它呜呜地挣扎,一下一下地顺着它的毛发,笑眯眯地说,李木,我知道了,那只黑猫一定是爱上我家小白了,你瞧,爱情的力量果真无穷大。

我胸口一闷,差点喘不过气来。

什么狗屁爱情!

那只脏兮兮的野黑猫不过是我从下水道口捉来,特意拿来吓唬她来着,也是我特意将门口垃圾踢翻,欲要制造出沈慕函害她的桥段来。

我气恼极了,拿着半瓶啤酒走上阳台,手臂趴在栏杆上,刚为计划失败叹一口气,忽觉整个身子重心前倾,下一秒我和栏杆一起晃了一晃向下倒去。

我从未幻想过此生是以这种方式终结生命,但那一刻脑海中却完美呈现出了自己脑浆四溅的精彩画面,应该像一朵盛开的花吧。

一朵夏蓝花,洁白的花瓣,却浮现丝丝缕缕红色的筋络,圣洁而妖冶。

不,我当然没有掉下去,不然,你以为后来的一切都是鬼在这鬼扯呢?

栏杆并没有完全脱落,当时我斜趴在上面,望着身下几百米的悬空惊出一身冷汗,一动也不敢动,倒是林路听到被我慌乱中踢翻的可乐瓶罐噼里啪啦的响动,立马冲出来将我一把扯进屋内。

林路惊恐的模样使我想笑,她脸色苍白无血,好像阳台上住着一个魔鬼。

起固定作用的螺丝虽然生了绣,但脱落的痕迹却是新的,明显是被人故意撬开的。我望一眼林路,想着沈慕函的促狭,并未多说。

不,不,别误会,我发誓,花盆事件和螺丝松动事件真的和我没一毛钱关系,我只是调查出沈慕函有让林路意外死亡的某个动机,我只是刻意制造野黑猫事件加速林路对他的怀疑和对我的信任,这些对我今晚上的行动有百利而无一害。

你知道,提线木偶不是那么好控制的,总要循序渐进。

就比如,现在这个躲藏在杂货间的激吻。

没有一个女人能拒绝一个男人狂野的爱,尤其像她这样的女人,像我这样的男人。

我骨子里认为她是一个喜欢被虐的女人,所以吻的有些疯狂,而她在历经了半推半就之后,终于放下了姿态。

哼,女人,都一路货色。我冷哼一声,又对她落入我的掌心而沾沾自喜,禁不住在她耳边说,林路,我爱你。

连我自己都不清楚这句话有几分真几分假,但又何必分辨呢,听者相信就足够了。

林路捂着怦怦乱跳的心口喘息,正欲说什么,门突地被人撞开了。

小朱鹌鹑般精瘦的身子正和十六层研发部那个大饼脸香肠身子的枣核胖女人紧紧抱成一团,模样滑稽可笑极了,见到屋内纠缠在一起的我和林路,皆是一愣。

8

小朱是个妻管严患者,我和枣核胖女人不能不顾及当前在公司的地位,而我更不能让林路落得一个劈腿女的坏形象,所以这次“撞吻事件”四人皆心照不宣地缄默不语,以求自保。

事实证明,想要和你讨厌的人快速增进感情,拥有一个共同的秘密是最快捷最有效的方法。

还好,一切都在控制内,否则……我望一眼上了锁的抽屉。

恍恍惚惚过了整个下午,直到晚上的商务活动正式开始,我才完全清醒过来。

天气预测果真良心,狂风暴雨准时呼啸而来,毫不留情地拍打整个城市,酒店内却是觥筹交错,醉翁一片。

我以胃出血且医生嘱咐三个月内滴酒不能沾的完美理由被准许以茶代酒,自信而得体地徘徊在客户之间,而林路因心脏病服药期间不能饮酒只能喝一些饮料,一身裁剪合体的晚礼服衬得她越发优雅和端庄。

她手腕处带着宽宽的白银镯子,正好遮了那些烟头烫伤的印记。

这女人,真会修饰。我撇嘴。

我又听到了那个声音,“咕噜咕噜,嘎嘣,咕噜咕噜,嘎嘣”,嚼的脆响。

这是我第三次听到这个声音,像是野兽在啃噬撕咬猎物,低吼,兴奋。

第一次,是在半年前公司周年庆上,极其有韵律节奏感,很特别,所以印象深刻。

至于第二次……呵,正是两个月前的那一天——一个特别的日子。那天我去银行取了一大包的现金,几度遭到银行职员严肃审视的目光,好像那些钱是我偷来抢来似的。

我举着茶,笑吟吟地对着立在我身侧的沈慕函说,干杯……为今晚!

沈慕函不耐烦的瞥我一眼,皮笑肉不笑地附在我耳边小声嘀咕,李木,你是不是眼馋的很?

我阴测测地笑,沈先生,鄙人早已尝过鲜,味道美极了。说完,特特对着林路的方向温柔一笑。

特么的,劳资受够了,今晚一过,何须再怕你!

哪有活人惧怕一个死人的道理。

沈慕函却是生气了,脸色一黑,端着酒杯就去拉扯林路,将她往无人的角落里拽去。

好戏终于上场了。

两人显然有了口角之争,沈慕函铁青着脸返回大厅,预料之中地开始狂饮,颇有几分豪气干云的意味,若搁在梁山,没准也是好汉一条,但不消片刻,他在走路时便有了几分不倒翁的趋势。

林路过了许久才进来,眼睛肿肿的,像是哭过,我假装从她身侧路过,轻声安慰她,开心点,今晚是最后一次,我保证。

最后一次给他机会折辱于你。

她怔了一下,显然没懂我话中意思,我也不予解释,径自走过去,抬腕看一下时间。

八点半,渐进尾声,沈慕函早已没了绅士风度,大叫着林路的名字。林路很是尴尬,急急搀着他一摇一摆走了出去。

风雨仍然没有停歇的样子,像是蛰伏在夜间的食人猛兽,肆意吞噬。

我跑去门口阻拦,一手轻轻扣住林路的手腕,明知他们正在等代驾,故作皱眉关心道,他喝醉了,雨太大,你又刚拿到驾照不足一个月,找代驾吧。

沈慕函借着酒劲一把推开我,骂骂咧咧道,王八蛋,她是我的妞,你再碰一下试试?又虎着脸拽林路胳膊,说,不等代驾了,你来开,撞死人算我的!

林路低着头一声不吭,看都不敢看我一眼。她在担心今晚的皮肉之苦。

我见鱼儿上钩,故作被狗咬了一口的样子,委屈地拍拍手,说,那好,你路上注意安全。

我退回大厅,又过了二十分钟,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便去取车,一路开往紫川路。

今晚开的车自然是一早就租赁来的,假身份,查无可查。林路技术不好,她一定走阳光大道,我则从一条正在维修的羊肠小巷抄近路追赶,又特意避开了监控。

两个月来,我早已将这条路线的犄角旮旯都摸了个通透,自然不会出任何纰漏。车子行至紫川路时我正看到前方一辆香槟色的车,颠簸的像是得了重症气喘的老人,随时都在准备咽气歇菜。我能想象到林路此刻的紧张和不安,唇角不觉弯了一弯。

这样一个可爱的女子,实在是,有点可惜。

我叹口气,前方忽地响起“啪嗒”一声闷响,像挤爆了一个圆滚滚熟透了的西瓜的那种声音,继而是沙哑暗沉的刹车声。

我急急打了方向盘,将车停在路边一个暗影中。

一定出事了!

林路撞了人。

沈慕函,你个乌鸦嘴!

9

我将身子压低,窝在车里,看到香槟色车的副驾上慌慌张张地滚下来一个男人,淋着雨,张牙舞爪地跑到车前去查看。

手机实时响了起来,是林路的信息。她说,李木,我撞人了,我犯罪了。雨太大,我没看清楚,来不及刹车……那人一定死了!我一定会被判刑,一定会坐牢,被枪毙!

我透过车窗望到沈慕函惊恐至极的样子,冷哼一声,这样的男人,平时像恶虎临事似老鼠,怎么能给女人带来安全感?

我左思右想,最终只敲了四个字,你冷静点。

她又快速回复,车轮子从那人身上碾压过去了,我听到‘啪嗒’一声,很脆很响。那一定是人头,我一定是压爆了那人的头!慕函很害怕,酒醒了一大半,浑身颤抖不止,眼睛瞪着,像见到了鬼一样。他不让我下车,一个人淋着雨在车前……李木,我感觉要死了,心绞痛好难受,像是压了一块石头。

我一慌,抬眼看去,沈慕函正蹲在雨中抱着头在那呕吐,心道,惨了,她可不能死在这里,又低头看一眼黑色包,想着那个完美的计划,急忙回电过去,开口就叱,傻瓜,别激动,放轻松点,快吃一颗药。

林路像是哭了出来,声音有几分颤抖,李木,我的药,我的药拿错了,这是个空瓶子!我一怔,明明记得她昨天刚开封的一瓶新药,难道……我极力冷静,一字一句说,包中内侧口袋里有一粒药,赶快服下。

我瞧见沈慕函站起身来,知道她刚才已是听的很清楚,立马挂断了电话。

沈慕函双手使劲向后甩着,好像沾了什么恶心的东西,一边走近车门,将林路推至副驾上,一屁股坐下,香槟色车立马消失在烟雨蒙蒙中,不见了影踪。

肇事逃逸?

大雨汹涌像泄了闸的洪水,雷电尖锐地撕裂着天空,紫川路本就偏僻,除了我,根本没有目击者,这段路又没有监控,风停雨歇之后,一切证据都会被洗刷掉。

紫川路因人流量少,多年前并没有安装监控,后来发生了多起肇事逃逸事件终于被强制安装摄像头,可每次不会超过二十四小时监控就会坏掉。次数多了,人们便传言说这条路上存有灵异事件,监控也就不了了之。

我想,不过是被人蓄意破坏罢了,人心可比鬼心十恶不赦多了。但是,即使我拥有坚定的唯物主义价值观,心底仍是冒出了一丝丝寒意来。

虽然隔的远,看不清晰,但我仍是感觉到了沈慕函的惊恐,像林路说的,他好像见到了鬼,脸都扭曲了。

难道他曾经在紫川路上撞死过人?也许是故意谋杀……

谁知道呢,那么心虚,一定藏有秘密。

我明白在这么个关键的夜晚,我应该理智地开车呼啸而去,但我仍忍不住要去确认一番,将车缓缓靠近。

一地血红早已被雨水稀释,是个魁梧身材的男人,蓝色牛仔裤,黝黑的肌肤,被碾碎的刀疤脸,失了双臂,正扭曲而张狂地破碎在雨水中。

当然没有双臂,因为刀疤脸男人的双臂早已被我不小心齐肩折断,又被我偷走,早已被剁成了肉沫,肉沫中还埋着他小手指上的一枚银戒。

虽然一早便有心理准备,但见到支离破碎的残尸犹如一滩烂泥时,我浑身的温热仍是急速朝脚底漏去,瞬时一身冰凉。

混蛋沈慕函!

难道他发觉了我的计划,以此来警告我?

不,不会的,一切都伪装的很好,根本没有遗漏什么。

他一定是想要借此机会让林路惊吓过度而“意外身亡”,所以事前悄悄将她的药倒掉,那么醉酒是装的,呕吐是装的,惊恐是装的。

这个阴谋家!

可是,刀疤脸莫名丢失了双臂,难道他没有怀疑么?还是想要林路这个替罪者再加一等罪?无论如何,今晚的计划决不能中止。

我将车快速开走,在离别墅区两条街时将车藏了起来,步行过去。

凄风厉雨弱了许多,但漆黑的街道暗影重重犹如地狱之渊,而我则是一介鬼魅,飘飘荡荡,一脚深一脚浅地探寻,为原罪判刑。

林路终于打来电话,我明知故问她是否报警了,她沉默了许久,答非所问道,你怎么知道我包中内侧口袋有药?

我藏的。我笑。

为什么?我听到她声音有一丝颤抖,不知是惊恐还是害怕。

我故作无辜道,呵,林路,你知道的,我爱你,我不想让你出任何意外。

她又安静下来,半晌后终于压低声音岔开我的表白话题,轻轻道,对不起,是我太自私,当时我太害怕……我应该报警,应该打急救,不然一生都要……

我想象着电话那端被人牵着走的漂亮木偶是怎样的怯弱颤抖,心情有些愉悦,兴奋地打断她,沈慕函阻止你报警?

他也是为我好。她答。

我颇有些语重心长地说,林路,你没有犯罪,你没有杀人,一切都是阴谋!

我将各种事实一一摆出,林路有明显的动摇,但显然无法接受被男朋友处心积虑谋杀这个事实,她对各种意外都有自己的辩解,比如花盆事件她说那天是她的倒霉日,黑猫事件她说是我没把窗户关好,空药瓶事件她说可能是她不小心拿错了,撞人事件她不相信是假的。

我气馁,说林路你个傻女人……

她突地反应过来,打断我,不置信地问,李木,你怎么知道今晚的事?你跟踪我们?

是,但我没别的意思,我只是放心不下你。我辩解。

你不该这么做。

我冒犯你了,是不是?我不是跟踪狂。

不,不,我没怪你的意思。你是为我好,我只是不能连累你。万一警察找来,你会有麻烦。杀人偿命,我活该!……咦?奇怪,突然停电了。

我笑着安抚她,说,将门窗锁好。

挂断电话,长舒一口气,我将工具一一收好,快速离开了小区控电室。

雨,仍在肆虐,无休无止的样子。

天地漆黑一片,正是宵小出没好时机。

10

我很轻易便接近了一座暗红砖墙的别墅,一如游走的孤魂。

别墅后院本来有一条狗,名叫艾尔的半大柴犬,在我每次接近房子时,它都狂吠不止,着实碍事。我不想引人注意,后来有一天便买了两个肉包子,它吃了以后乖了许多,我便悄悄把它处理了。

你知道的,狗除了改不了吃屎这个事实,它也总改不了吃肉这个原始本能。

想起艾尔傲娇又二逼的表情,我竟笑出了声,低头检查一下用透明胶水涂满的十指,轻轻推了一下门。

门是上了锁的。傻女人,你以为这样便是安全了吗?

我翻出道具,一边撬锁,一边给林路打电话。

电话很快被挂断了,信息来的很迅速。她说,千万别打我电话,好像有人在撬门,我听到锁孔转动的声音了。

我一手继续动作,一手回复让她赶紧躲起来,接着,“啪嗒”一声,锁开了,我将耳朵贴在门上,确信大厅没人后快速闪进屋内,长舒一口气。

这座别墅我已光临了好几次,连家具摆设的位置和方向我都一清二楚,屋内漆黑一片,沈慕函正在二楼卧室睡觉,而林路早已躲了起来,只有偶尔一道闪电划过,发出惨白惨白的光。

可我依然有些紧张,好像有人在暗中偷窥似的,脊背发凉,不由得咽了咽口水。

不,屋内并没有监控,我早已排查清楚。

就在我蹑手蹑脚的准备上楼时,手机又亮了起来。

李木,我看到了!

我一惊,急急环顾四周,下意识用衣衫遮住手机屏幕的光,顿了一下,问她,你看见了什么?

闯空门的小偷,黑漆漆的,看不清楚,但我确定是一个男人,个子很高,体型很健壮,有点像你和慕函,,他开门的一刹那我刚走到书房门口,幸好今天慕函没有把书房门上锁,否则,呵,真不敢想象。

她回复的信息有点语无伦次,一副被吓坏的样子。

我暗暗松口气,斟酌了一下,警告她把门锁死,千万别出去,并谎称报了警,马上赶往别墅。又想了一下,觉得这真是一个让她认清沈慕函阴谋的好时机,于是建议她去找一本书翻翻,阅读总比苦苦煎熬的好。

我相信她能看到那些封面有些奇特和诡异的小说,因为沈慕函买了许多,两层书架大半都是悬疑惊悚类的,透着森森的寒意。

果然,不足片刻,她便发来了信息。

呵,什么乱七八糟的书,我竟然从来不知道慕函他喜欢研究这个……等等,我发现了一个笔记本,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字,记录了各种杀人方法,各种意外死亡事件,还用红笔圈了我的名字,慕函在搞什么!

笔记本?我怎么从未见到过。

你一个孤儿,自然是他下手的好对象!我回复。

怎么可能……

你还在维护他?你不了解他,除了爱钱,他一贯喜欢威胁人。

他威胁过你?

嗨!不要胡说,我可没有什么把柄落在他手中。我有几分心虚。

我相信你为人,你是个坦荡的君子,从不会做亏心事。

我笑了起来,提醒她,林路,你名下有一高额保费的保单,意外死亡后,受益人可是沈慕函?

她便不语了,似乎陷入了深沉的思考之中。

我叹一口气,在一楼冰柜扒拉了许久还是什么都没发现,该死的小白脸,把东西藏哪了?屋内早已被我搜了多遍,甚至连保险箱都撬过,后来我猜测他是不是有将重要东西藏在冰柜或者微波炉的癖好,看来这个猜测是错误的。

我悄然上了二楼,故意在书房门外顿了片刻,屈指敲门,一下,一下,又一下,像是要叩响通往死神的大门,不折不挠,凄厉而绝唱。

书房内静悄悄的,沉重的呼吸声来自我的喉中,嘶嘶作响,蛇一样。

想象着林路惊恐无助地窝在书房一角,用手死死捂住嘴巴的可爱模样,我心头一软,却也放下心来,暗叹一声,径自走进卧室。

我想,今晚真是一个好日子,一切都很顺利。

11

黑漆漆的房间,被厚重窗帘遮的一寸光线也看不到,空气中隐隐泛着酒精的气味,和一抹若有若无的香气。

我深深吸一吸鼻子,没错,兰花香。

我不可思议地瞪圆了双眼,漆黑眼珠在漆黑的房间努力搜索着,心中一阵焦灼和不安。怎么可能?这别墅里里外外从没见沈慕函养过什么兰花,难道最近两天才买的盆栽?

终于寻到了,一盆夏蓝,静静怒放在落地窗边,一如暗夜里妖娆的女人。

呵,夏蓝……

不知为何,明明浅淡若风的花香,竟刺激出了我眼角几点眼泪。

瞧,泪腺浅的男人,总是这么容易伤感。

沈慕函粗重的呼噜声此起彼伏,海浪一样拍打着礁石。他好像是醉得睡了过去,睡的很沉,没有一点焦虑不安的样子,看来在紫川路上发生的一切真的是他蓄意而为之,刀疤脸果真是死在他手中,一场杀人灭口的戏码,俗套的很。

将药粉强行灌下?似乎不太妥当,如果这所有的一切都是他假装的,那么他便是假醉,睡觉也不会很沉,万一大呼小叫起来,惊动了隔壁的林路就不妙了。

悉率声中,他似乎翻了一个身,砸吧着嘴道,林路!水!水!

我一手握着刀,想了片刻,转身下楼去倒水。

冰柜中只剩下两块冰块,我一股脑都加在水杯中,又将药粉倒入水中,晃了一晃。

真是天赐良机。

我怕他觉察出异常,矮了半截身子蹲在床头,将水杯递过去,就听到黑暗中咕嘟咕嘟的吞咽声。

药效还不错,因为不过片刻功夫我就听到他倒抽凉气的声音,我将手机屏幕摁亮,微弱的光线下果真见他一张小白脸惨白惊恐至极。

他伸长胳膊试图来抓我,岂料两条手臂面条一样软塌塌地耷拉下来,像极了武侠片中被武林高手挑断筋脉的落魄武者。说话声音都明显中气不足,虽然含了几分怒气,仍像蚊子哼哼似的,根本不必担心惊动隔壁的林路。

李木,你……你对我做了什么?

我列一列身子,正好面对那盆夏蓝。

我扯一扯唇角,讥笑道,林路这么在乎你,你却连我和她都分不清,活该!

你想毒死我?

我摇头,不,不,目的还没达到,我怎么能让你轻易死掉?

沈慕函似是松了一口气,嘶哑着嗓音道,为了林路?你如果喜欢她,我可以把她让给你。一个女人而已,我已经准备和她分手了,但请别伤害我。

我一惊,让给我?你把她当做一件礼物,一件衣服,想扔就扔?反正你在外边勾搭有他女人,扔掉一个女人也无所谓,是吧?

他眯眼望着我,试图努力挤出一丝笑,脸上却扭曲的不像样。

她很漂亮,我知道你觊觎她很久了。

我是想要她很久了,可我真的爱她吗?我有些烦躁,使劲摇了摇头,轻描淡写道,一个胆小怯弱,笨头笨脑,爱慕虚荣的女人,我会稀罕?我怎么可能会为了她得罪你这位公子哥?

沈慕函似是没有料到我会说出这种话来,怔怔道,那你为什么要对我下毒?

我有点生气,照他一张小白脸上使劲踹了一脚。我说,沈慕函,我可不像你,为了钱什么事都做的出来,当然,从我这里勒索拿到的钱远远不够你嫖赌挥霍,利用控制一个自小就是孤儿又有心脏病的弱女子,这样才能大捞一笔,多么完美的计划!

对,我被人勒索了,始于两年前。

起初,我以为那个拿着变声器一口萝莉腔调的恐吓者是个傻缺,但当我收到一张视频截图时,我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多年过去,急速飙升的物价房价给了全国市民很高的幸福感,大家都像勤劳的小蜜蜂一样,嗡嗡嗡地忙碌赚钱,萝莉腔也不甘示弱,勒索金额水涨船高,一路飙升,洪水猛兽一般要将我吞噬,不得不背着母亲将房产抵押了出去。

我追踪多年,甚至请了私家侦探,可每次联络对方都使用假身份,时间又短,现金交钱,根本查不到蛛丝马迹。有一次我在钱上粘了追踪器,追了半个城市才发现追踪器居然被萝莉腔贴在了市公交车上。又一次我将钱扔进事先约好的垃圾桶中,花钱请人在暗中观察,最终将一个前来取钱的流浪汉打了半死,直至萝莉腔又打来恐吓电话威胁我要曝光将我身败名裂。一两次交锋,我便知萝莉腔有很强的反侦察能力,为免逼狗跳墙,我只得作罢,暗中调查。

功夫不负有心人,两个月前的那次通话,我听到电话那端传来“咕噜咕噜,嘎嘣,咕噜咕噜,嘎嘣”的声音,像是野兽在啃噬撕咬猎物。

时间很短,但足以让我捕捉到了重要信息,那是咀嚼的声音,很特别。

那次是我第二次听到这种声音,在那样一个特殊的日子。

后来,我又发现被刀疤脸跟踪,原罪者身份渐露端倪。

但现在,沈慕函显然已经明白了一切,不置信地问,你亲近林路,处处帮她,引诱她,只是在利用她证实我就是那个勒索者?

我两手一摊,是的,把U盘交出来吧。

沈慕函忽地桀桀笑了起来,他说,那个存了你五年前性侵公司女员工视频的蓝色U盘?

12

我的头又开始眩晕起来,眼睛里是一片汪洋,湛蓝湛蓝的清澈。

性侵?开玩笑,U盘里的女人明明是被我母亲赶走的前女友,和女朋友做一些男女间的事情,怎么会是侵犯?

我使劲揉了揉额头,感觉浑身每个毛孔都似在叫嚣,我强忍一刀宰了他的冲动,怒道,快交出来,否则……

沈慕函重重喘了一口气,威胁似地低吼,杀人灭口?我设有定时邮件,你若杀了我,不久之后犯罪视频会自动发送到市警局,你以为你跑的掉?

蠢货,难道你没听说过黑客这群人吗?我鄙夷地望他一眼,又补充一句,你所有网络账户里面存储的视频早已被我彻底清空。

沈慕函瞪圆了眼珠,你就是黑客老K?

他一定将我当成窃取公司机密文件的叛徒,吃里扒外的无耻小人,这可真是千古奇冤。我觉得有必要解释一下,于是拽住他的领子,将刀架在他脖子上,笑着说,沈先生,你太瞧得起我了,我只是一个菜鸟,老K可比我厉害多了,把U盘交出来吧,我不取你性命。

我万万没有想到沈慕函这个小白脸竟然是一个硬骨头,我左一拳右一掌地打得他鼻青脸肿,他就是不肯交代,一口咬定丢了。

也罢,其实我真的没有想好,如果他肯就范,乖乖将U盘交给我的话,我还要不要留他一命,现下可好了,完全没必要纠结了。

可U盘万不能落入他人之手,尤其是林路……

我心中堵塞的难受,举着手机朝那盆夏蓝走去,空中忽地划过一道银针似的亮光,像极了一条长长的甬道,白茫茫一片,混沌至极,却又似电影回放,一切都是那么的清晰可怖。

青翠枝叶上晃荡着一张照片,荧荧反着光,照片上的人美丽清澈的眼眸散着浓浓的阴戾,妃色衬衫,蓝色长裤,小巧精致的脸,弯弯的唇角抿着笑意,冰冷的,无情的,透着死亡的气息。

我一屁股跌坐在地上,浑身瘫软,像是被人下了蛊。沈慕函被吓了一跳,嘶哑着嗓子吼了半天我才应了一句,没死。

真是一个意料之外的决定,我苦笑。

我看一眼手机屏幕,九点三十五分,离我吃“晚餐”以及“直播”给母亲看的时间还有二十分钟,我长舒一口气,已是下定决心,有气无力道,沈先生,你可知今天几号?

七月七日。

你杀了人,为何不去自首?

我不懂你在说什么!他有些恼了。

我说,沈慕函,五年前那个雨夜,你喝多了酒,偶然间录下一段视频,激动地醉酒驾驶上路,行驶至紫川路时,突然一个女人冲到了路上,当时她并没有死,你却担忧她会讹诈勒索没完没了,又因紫川路没有监控,路上几乎没有目击者,你便开车又从她身上碾压过去,导致其死亡,谁知这所有的一切都被天桥下一个乞丐看到,你不得你连夜躲去国外,直至那女人最后以自杀结案,三年后也就是两年前你才回国,是不是?

沈慕函开始浑身抽搐,颤抖着嗓音道,你,你怎么知道?你认识她?她是谁?

果然,这个浪荡公子连死在自己手上的人姓甚名谁都不知晓,是怕沾染了晦气,做了噩梦?

我环顾四周,把杯中剩余冰块举到他面前,说,吃下去,吃下去我便告诉你五年前那个雨夜,你杀死的人,是个什么样的人。

沈慕函一惊,嘴巴张成了O型,我一把将冰块塞进他口中,用刀架在他脖子上说,吃掉!

咕噜咕噜,嘎嘣,咕噜咕噜,嘎嘣……

瞧,多奇特的声音!

心满意足地听着他吞咽的声音,我一眨也不眨地盯住他说,那个女人就是U盘里的女人,我前女友,她叫夏蓝。七月七日,今天,是她的忌日,也是你的死期。

沈慕函抽搐了一会,开始口吐白沫,想必已到极限。卖家,你不良心啊,说好的卖假药呢?嘿,看来这把刀派不上用场了。

虽然他手上有夏蓝和刀疤脸两条人命,但我见他难受的样子,仍于心不忍,试图安慰他,放心,艾尔很好,我没有杀它,相反还将它送到高级养老院,让一个护工照看,有我母亲作伴,它定不会寂寞,我还给它准备了很多肉,它一定喜欢吃,而你,等你死了我会立马帮你报警,不会让你尸身腐烂于此。

其实,艾尔还吃掉了一枚银戒,不知道会不会消化不良,真令人担心,可也没法子,这是证明刀疤脸死于沈慕函之手的最有力证据了。

沈慕函却一点也不关心艾尔死活,只顾自己趴在地上,癞皮狗一样,抓住我鞋带,艰难呼吸道,你杀了我,然后伪装成我畏罪自杀的假象,真是好计谋……

我嫌恶地将他踢开,阴测测地笑,傻子,我报警是为了使警察能够在第一时间抓到凶手,是在帮你。

沈慕函一愣,你说什么?你就是凶手!

我笑着摇摇头,不,不是我,是林路。

你准备杀死我,然后将杀人罪名诬陷栽赃给她?他错愕极了的表情很诙谐,让人不舒服。

我仍是笑,你说U盘丢了,不肯给我,我只能杀人灭口,但你死了,总要有凶手存在,而替罪者最合适的人选就是她,林路!

沈慕函伏在地上的身子抖动像筛糠一样,竟然开始不受控制地呕吐起来,但他仍断断续续地说,救我……你不能杀我,林路她没有杀人动机,警察一定会彻查到底……

我不耐烦地打断他,真是幼稚,你经常殴打林路,公司同事都知道,只是碍于你身份,没人敢吱声,一旦你死了,还有谁会顾忌?

……不是的,我从不动手打女人。

不承认?天呐,让我想想你是怎么打她的。扯住她头发往墙上撞?一拳头打在她小腹上?从嘴里取出烟头就往她手臂上烫?一个打女人的混蛋!她受不了你的暴力虐待,奋起反抗,将你杀了,这个理由够不够?

不……

不够?所有人都知道她有心脏病,她买有一份高额保单,受益人是你,为了钱,你不惜制造各种意外,企图悄无声息的杀死她,被她发现,抢先一步杀了你。瞧,多完美的杀人动机!

不,我从未想过要害她……

他的身子慢慢摊开在地,像青蛙似的,四脚朝天,再也不能动弹丝毫。

我叹一口气,让他做一个明白鬼真是费劲的很。

呵,替罪者,乖乖待在书房的提线木偶,终于要更换主人了。

我望一眼那盆夏蓝,仿佛又看到了海洋,蓝色光晕一圈又一圈,只是浓郁花香中,散着一丝若有若无的苦杏仁味,像极了人生,苦甜参半。

九点五十五分,沈慕函已无生命迹象,一如计划,进展异常顺利。

我将那张照片攥在掌心使劲揉了揉,放进口中,努力吞咽下去。

照片的棱角还是割破了喉咙,涩辣地疼,我忍着血腥气,望着那盆夏蓝看了许久,忽然记起五年前的七月,我已有了一个周未婚妻,是母亲硬塞给我的,那么夏蓝,我的前女友,还在同我藕断丝连?

我想不通透,摇摇晃晃着准备下楼,远处突地响起了警笛的鸣叫,以及手机来电的尖锐嘶吼。

林路在电话那端笑的轻快,她说,李木,你杀了沈慕函,谢谢你!

我身子一个踉跄,一脚踩空,竟是不受控制地狠狠地从楼梯上滚了下去。

手机屏幕被跌出了裂纹,在我意识模糊之际,我仍能听到她咯咯的笑声。

她说,李木,你是这世上最好的一个——替罪者。

13

你相信这世上有完美的犯罪手法吗?

我不信,因为人活在世,总要发生点意外。

几天后,一桩谋杀案在法制频道播出,死者是一个脸有刀疤的男人,犯罪嫌疑人初步被认定为沈某。

这则新闻不出半日便被接踵而来的情杀案所淹没,娱乐八卦新闻竞相转载,一时绯闻满天飞,据传,本市某知名企业董事的公子沈某被情敌李某以氰化物预谋杀害,死者生前有严重的暴力倾向且有预谋杀害女友林某的重大嫌疑。

毫无疑问,我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警察在别墅内搜到了微型监控器,从我撬门进屋,一举一动,尽收眼底,屋内却没能采集到我一枚指纹,必定是心存歹念,事有计划,法医又在水杯上检测到残留的氰化物和另外一种能够致人浑身瘫软的不明药物,证据齐全,而我事先录制好与母亲的“直播”视频,本是当做今晚的不在场证明,却间接成了我有目的有计划杀人的又一证据。

至于动机,呵,沈慕函有暴力倾向,经常殴打林路,警察又在书房搜到了许多犯罪小说以及杀人笔记,经鉴定,记录笔迹确实属于沈慕函,又加上发生在林路身上的各种意外,所有人都会认为他在预谋杀她。而我,处处帮她,爱慕着她,为使她跳出这个火海,做了一份周密而详细的杀人计划,这不就是情杀吗?

我甚至能够想象到在警察取证面前,小朱是如何的手舞足蹈及大肆渲染——是是,他一直想横刀夺爱,我亲眼见他们两人在小仓库抱在一起,简直是奸夫淫妇,一定是为情杀人,天理难容,不可饶恕……我还能想象出来其他同事面对警察问询时的落井下石,暧昧语气。

不,不,你们错了。

沈慕函只是脾气不好,他从来没有打过林路,所谓的淤青伤疤,不过是刮痧留下的痕迹而已。也是,林路从未主动说过沈慕函打她,一切不过是同事们的臆想而已。瞧,人活在世上是有多无聊!

从天而降的灾难?是了,她雇了一个叫孙思邈的男人砸伤自己,多狠心的女人。

至于沈慕函书房的笔记,不过是她努力模仿的结果,这是诬陷沈慕函涉嫌预谋杀她的证据,她一点也不含糊。

那条白猫,同我从下水道捞出来的野黑猫是一个德行,被她灌了药,禁锢在家中,本欲是做戏给我看,却不料我多此一举的先行一步,我真是一个傻男人!

螺丝松动的栏杆,冰柜中刻意遗漏的两块冰……呃,她所做一切,不过是迷惑周围人,牵引我这个木偶一步一步陷入她的圈套,成为她的替罪者。

嘿,她这么聪明,当然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因为那天夜里,她根本没有躲在书房,更不会战战兢兢,而是将沈慕函扔到床上后就直接去了虞记吃宵夜,那里有监控,她故意和服务生大吵了一架,有许多人证,她根本不符合作案的时间和条件。

她和夏蓝一样,拥有这世上最美丽的一双眼睛,清澈如一汪海水,碧蓝晶莹,在我看到夏蓝花上那张照片时,我突地想通了,所有的一切,不过是林路的计谋而已。那么,我便如她所愿,甚至甘之如饴。

呵,那张在孤儿院门前的合照早已被我吞进了肚子,我可不愿留下蛛丝马迹把林路牵扯进来,你知道,虽然大部分人都是草包,但部分警探的眼睛还是雪亮的。

沈慕函?果真是高看他了,这么一个浪荡公子,怎会有如此心机?他至多通过变声器威胁别人当做乐趣,至多花钱雇人来跟踪我企图寻到更多可供他勒索的不良事件,至多将刀疤脸一刀毙命却很弱智地将尸体藏在冰柜中。

林路要报仇,我便助她一臂之力,逼迫沈慕函吃下带了氰化物的冰块,替她抹掉任何能使她暴露的线索,陪她将这一折戏演至落幕。

毫无疑问,我要赎罪,因为夏蓝,她的男朋友并不是我李木,而是一个名叫孙思邈的男人。

我是罪人,罪有应得。

五年前,我与母亲硬塞给我的周未婚妻正在筹备婚礼,单身派对之夜不妨被人下了药,中途硬生生被老朱叫去公司,后来在那间杂乱的小仓库,我浑浑噩噩中便犯了错,以致使夏蓝失魂落魄逃走,命丧于沈慕函车下。

当晚,她着一件蓝色长裤,蓝的耀眼而钻心。

数日后,当我同周未婚妻亲近时,猛然间望到视频中正在报道一起交通事故。事故现场围了很多人,密密麻麻的像是一群白蚁,而我的眼中只有那一抹蓝色。始于那一刻的惊骇和愧疚,便有了困扰我五年却始终不能治愈的暗疾,这是惩罚。

警察以夏蓝遭到性侵自杀结案,所以三年后当我接到勒索威胁的电话时,我不愿自毁前程锒铛入狱,唯有妥协。

多年来,我一直在逃避,不断麻痹自己催眠自己是夏蓝的男朋友,不愿承认当初犯下的原罪,却在看到那张照片上她秀丽的面容时,沉重的罪恶感已无处躲藏。

赎罪,便是甘愿落入林路的圈套,成为她的替罪者。

律师建议我提起上诉,我一口回绝。

14

监牢的日子又苦又闷,幸好,今天是最后一天,因为明天便是行刑的日子。

母亲由艾尔陪着,她说狗比儿子孝顺可靠多了,至少狗不会为了一个女人去杀人,所以她并不打算看我最后一眼,林路却来了。

我有点激动,有点感伤,不知说什么才好,只一个劲地叮嘱她照顾好自己,别忘了随身带药,找一个合适的心源做手术才是正经。

林路一手摩挲着左手食指,低眉垂目,长长的睫毛遮住了眼底所有神色,沉吟许久,终于道,李先生,你难道不好奇?

她的声音低沉而生硬,一句“李先生”不带丝毫情感。

我一怔,突然口干起来,努力咽了一口唾沫,低低道,好奇什么?

为何我会知晓当年凶手?

为何?

因为一个乞丐,一句话,一辆香槟色的车。

她一个蓄意犯罪的孤儿,自然不会从警察手中探取情报。我不置信地盯着她,你,你是黑客?

她抿唇笑了起来,在下——老K。

瞧,我真眼拙,仰慕的对象就在身边却不自知,等等,那么我在调查她的时候,孤儿背景档案,医院系统中的先天性心脏病病历..?

都是假的。她笑的娇喷柔媚,却像阴风一样掠过我脊背。那张照片,她和林路在孤儿院门前的合影,自然也是假的。

她仍在摩拳左手食指,我努力睁大眼,看清晰了,那是一枚银戒,和刀疤脸手指上的一模一样。我耳朵开始嗡嗡作响,仍能听到她说,李先生,我自我介绍一下,我名叫小思邈,性别男——哦,不,现在已经是女人了哦,我这一生最爱的女人名叫夏蓝,多年前已准备结婚,不料……

我一下子跌倒在地,好像是沉睡了过去,做着一个奇怪的梦,梦中有个半男半女的阴阳脸一直在追我,我不停的奔跑,不停的躲避。

我明白这场追逐将永不停歇,因为我的灵魂——再不会醒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