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立科学完备的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前提,即有法可依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之语,全面依法治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只关注眼前的法律漏洞和法律难题,一味的等待法治问题爆发是不可取的。在未来的法治体系建设中,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深入推行依法行政、强力保证司法公正、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党在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要发现问题、指出问题、解决问题,而不能在问题面前沉默不言,迷失了自己的初心、忘记了自己的使命,在日复一日的工作中只贪图安逸享乐,得过且过,不能让依法治国变为一个口号,而要让依法治国变为一个实际行动。法律的完善在于每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日常生活工作,在于每一个行政执法的政府工作人员,在于每一个司法公正的公职人员,愚公移山并非一朝一夕,而需要全民的共同努力,在前行的路上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机制、解释机制、执法机制、监督机制。每一个共产党人都应走出舒适区,主动为群众解决问题,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发光发热。(成飞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