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不少驾驶员发现,在城区有些路口一到午夜时段,信号灯黄灯便开始持续闪烁,还以为是信号灯出了故障,其实不然,这是盐山交警为了提高路口通行效率的一种信号灯控制手段。盐山交警通过流量统计,在晚23:00到早5:00夜间时段,对部分路口信号灯实行黄灯持续闪烁控制,进而减少停车等候红灯时间。目前已实施控制的路口包括平安大街、龙海路、靖远路、银河大街等在内的十几处,后续还会根据实际使用状况,做出相应的增减调整。

黄灯持续闪烁时表示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

第四十二条 闪光警告信号灯为持续闪烁的黄灯,提示车辆、行人通行时注意瞭望,确认安全后通过。

遇到路口黄灯持续闪烁该如何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 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2. 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3. 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4. 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第六十九条 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六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 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2. 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3. 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非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所以,无论机动车、非机动车或是行人在通过黄灯持续闪烁路口时,都需要注意瞭望,在确认安全后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