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全市中小学如期开学。为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春季开学工作的部署要求,确保全市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安全有序开学,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双减”工作

1.深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户外广告牌匾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整改拆除,3月1日前实现动态清零。

2.指导属地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做好复课准备工作,重点做好培训场所清洁、通风及消杀、防疫物资储备、教职员工健康监测及出行轨迹的排查等工作。

3.开学后一周内,对辖区内中小学寒假作业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价,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

二、做好校园疫情常态化防控

1.要在属地党委政府领导下,严格按照《省委教育工委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省《校园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二十条(第三版)》要求,一区一案、一校一策,科学制定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疫情防控领导体制、应急机制、指挥体系高效运行。

2.从2月14日起,对师生员工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开学前连续14天的健康状况、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未返沈师生情况进行排查,科学分类建档,精准执行师生返校要求。中职学校的省外学生返校参照高校相关要求执行。

3.开学前,组织学校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开展教职员工应急培训演练;深入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全面保洁消杀,保持校园环境整洁。

三、组织上好“开学第一课”

1.落实《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一起向未来”2022年春季“开学第一课”活动的通知》(辽委教办〔2022〕12号)要求,提前谋划内容与方式,制定“开学第一课”方案。重点围绕“上好一堂思政课”“上好一堂爱国主义教育课”“上好一堂行为习惯养成课”“上好一堂雷锋志愿服务实践课”“开好第一次文体课”“上好一堂安全教育课”“上好一堂心理健康课”“上好一堂生命教育课”等方面,因地制宜、因校制宜采取开学典礼、升旗仪式、主题班队会等多种方式开展。

2.要充分利用校园网、校园公众号、广播站、校园公开栏等宣传阵地,紧扣活动主题,做好教育引导工作。积极主动与各级媒体对接,拓宽宣传渠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突出展示各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做法和成效。

四、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

1.开学前,组织各学校开展安全风险和隐患大排查,以用电设施设备、消防疏散通道、配电室、宿舍、食堂等部位为重点,发现隐患,建立台账,立即整改。有校车运营的区、县(市)要会同公安、交通部门及校车公司,做好校车运营前的综合检查和车辆消杀等工作。各地区校车办要组织校车使用学校和校车运营公司管理人员在开学前开展一次校车司乘人员家访活动,确保走入承担运营任务的每一位校车驾驶人和照管员家中,不漏一车,不落一人。

2.开学前,要结合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落实工作责任,以消防、高层建筑、食堂、宿舍、图书馆、体育馆等教育教辅用房为重点,做好疑似隐患鉴定,对隐患较大的要停用并做好整改。

3.开学前,要对属地中小学校园安全开展一次督查,发现问题,督促指导整改到位。

五、做好校园食品安全排查

1.开学前,联合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属地内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确保全覆盖,严格做到“三清三严二禁止”,全面做好食堂供餐准备。

2.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严格落实加工制作配送等要求。严格落实规范化建设要求,保持校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实现24小时监控。

3.开学后,要严格落实校长责任制和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食品采购、加工、经营、就餐环节的防控流程,主动做好进口冷链食品传播风险控防范与控制。

六、做好教师有关工作

开学前一周,要组织教职工集中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重点围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振兴新突破 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打造幸福教育品牌、师德师风建设、校内减负提质等方面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提高教师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养,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在打造幸福教育品牌中走在前列、干在实处、勇当先锋。

七、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2月25日前,要组织学校开展全面自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开学前,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组织全市责任督学采取“互联网+督导”的方式对各级各类学校(含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春季开学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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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沈阳市教育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