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主政一方、掌管一域,如果“一把手”不能正确处理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不能正确看待手中的权力,做“官老爷”,高高在上,自己不主动接受监督,那必然会滥用权力,自我放纵,甚至会影响一套班子,毁掉一批干部,败坏一方风气。因此,“一把手”要强化法律意识,自觉接受各种监督特别是来自基层群众和下级的监督。

依法行政是“一把手”自觉接受监督的根本保证。在一个法治社会里,法律监督是最有效也是最有力的监督。“一把手”居于重要岗位,掌握很大权力,严格依法从政是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力保证。现在,很多领导干部“法治”观念还不够强化,有的领导干部习惯于以言代法,搞家长制、一言堂、个人说了算。从根本上说,“一把手”的权力是人民通过法律形式赋予的,是一种公共权力,不是“一把手”的特权。“一把手”要从根本上克服“人治”带来的弊端,要解决好“一把手”的特权问题,必须大力推进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一把手”要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带头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善于运用法律尺度衡量自己的言行,严格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决不可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以人治代替法治。(作者:何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