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砸车窗,不撬车门,也不开锁。他俩只是趁夜色寻找“目标”,拽拉停在街道小区内的汽车车门“碰运气”实施盗窃。凭着这种简单手段,他俩竟然在盐城市大丰区作案多起,且频频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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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后,办案民警经过初步调查发现,犯罪分子在作案时盗窃目标都是选择未锁好车门的汽车。经过进一步综合研判,民警终于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和活动轨迹。经过三天三夜的奋战,大丰警方于2022年2月17日晚,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在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朱某和陆某分别对自己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交代:2月中旬以来,朱某伙同陆某先后来到白驹镇及大丰市区多个小区,采取陆某望风,朱某“拉车门”的形式,乘隙盗窃车内现金、香烟、手机、围巾、雨伞、钱包等财物,窃得财物后二人再平分。先后结伙作案13起,涉案金额折合人民币达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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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盗窃犯罪嫌疑人朱某和陆某已被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的审理中。

警方提醒:一些驾驶员和车主习惯在车内放一些贵重物品,这个习惯不好。因为个别小偷,专挑马虎驾驶员下手。针对上述多起“拉车门”实施盗窃的系列案件,办案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停车时一定要锁好车门车窗,听到电子锁声音后再用手拉一下;最好不要将手提包及大量现金、信用卡等贵重物品放在车内,避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