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垦利法院被山东省委、省政府授予“平安山东建设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垦利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全面落实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狠抓平安建设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地落实,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垦利、平安垦利建设,为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坚强的司法保障。
五年来,垦利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8876件,审执结28665件,分别比上一个五年增长了95.62%、99.12%。其中,2021年受理各类案件6400件,审执结6249件,为新时代垦利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区法院先后被省法院记集体二等功,被评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山东省敬老文明号等荣誉称号;涌现出全省扫黑除恶先进个人、全区优秀共产党员、改革攻坚先进个人等先进典型。
一是严厉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平安建设工作稳步开展。五年来,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647件,有罪判决2062人。其中,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213人。三年来,共审结李某海、耿某港等涉黑涉恶案件11件72人。其中,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2个,对2名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判处二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1名“保护伞”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持续加大“打财断血”力度,判处追缴、罚没、退赔财产6230.47万元,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积极参与三年禁毒人民战争,依法惩治“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审结相关案件31件,有力地净化了社会环境。依法惩治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审结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等犯罪案件211件,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惩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非法经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类案件51件,关注涉民生案件,依法惩处污染环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23件,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审结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1084件,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依法审结受贿、贪污等职务犯罪案件28件31人,有力推进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重新挂牌成立少年法庭,创设“青青少年”青少年维权品牌,开展模拟法庭、进学校、进社区法治宣讲等法治教育活动30余次,护佑祖国花朵的健康成长。
二是妥善化解纠纷,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平安建设工作有序开展。五年来,审结破产重整案件14件,破产清算案件10件,化解不良资产39.37亿元,盘活存量资产2.89亿元,释放土地资源508亩,安置职工600余人。作为省院指定的全市唯一审理涉知识产权刑事、行政及50万元以下民事案件的基层法院,逐步完善 “三审合一”工作机制,两年来审结涉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案件共计744件,在服务区域创新驱动发展、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维护良好市场环境方面贡献了“垦利力量”。其中,2020年审结的“7·18”侵犯著作权案,被国家版权局授予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专门成立黄河三角洲生态湿地保护巡回法庭,圆满化解了涉黄河流域4万亩土地纠纷等案件。区法院在保护环境资源方面的做法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关注,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姜启波专程到垦利调研,《人民法院报》进行了专题报道。近日,省法院同意我院建设永安生态环保专业化法庭,这既为全省环境资源审判注入“垦利元素”,又为我院服务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提供了新的契机。2017年6月份,区法院被省院确定为“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五年来,坚持“和为先”的理念,先后推出离婚冷静期、家事调解员等制度,妥善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等家事类案件1757件,其中调解、撤诉结案1007件,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家庭的完整和谐,倡树了良好家风。妥善审结买卖、房地产、建设工程等合同案件2104件,劳动争议案件208件,在依法保护劳动者和合同相对方合法权益的同时,促进了企业恢复发展和市场有序回暖。妥善审结金融借款、融资租赁、民间借贷等案件3995件,努力营造良好的区域金融环境。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审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等案件82件,规范了农村土地经营流转秩序。统一城乡居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平等保护城乡居民人身权益,实现“同命同价”“同城同价”。
三是加大执行力度,保障合法权益,促进平安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五年来,执行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共执结各类案件10076件,执结标的额55.83亿元,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执行信访办结率和执行案件执结率“3+1”核心指标持续向好,“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得到不断巩固,“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得以稳步推进。对接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实现了与公安、民政等16部门3900多家银行和金融机构联网,可以查找被执行人全国范围内不动产、存款、金融理财产品、车辆、网银等16类25项信息,不仅能进行网上查询、冻结,大部分还可以进行网上扣划,畅通了被执行人主要财产发现和控制的渠道,逐渐形成了对被执行人财产“一网打尽”的格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申请执行人代表一起走进执行指挥中心了解案件执行流程,见证执行。开展执行案款集中过付,召开年度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增进社会公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常态化开展“春暖行动”“假日执行”“暖心冬日”“百日攻坚”等集中执行活动和涉民生、涉金融等专项执行行动,邀请大众网、快手、抖音等媒体平台同步直播,在线围观群众累计达350多万人,努力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氛围,助力“诚信垦利”建设。
四是践行司法为民,满足多元化司法需求,持续深化平安建设工作成效。一是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减轻群众诉累。在各镇街设立10个法官工作室和48个法官联络点,指定14名法官,对接社区网格,参与纠纷排查、诉调对接、法律指导等工作,助力“无讼村居”建设。进一步完善诉前联合调解、诉中委托调解和邀请协助调解3种对接模式,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选优配强诉前解纷力量,组建1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人民调解员+2名书记员的诉前解纷团队,全面提升诉前解纷能力。2021年以来,诉前指导人民调解达成协议案件1126件,速裁案件986件,诉前案件分流率56%,分裁调审占比79.62%,速裁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7.1%,案件平均审限仅13.26天。2021年收案数量与2020年相比下降16.16%,是全市法院案件数量下降幅度最大的法院,得到市中院主要领导的肯定。二是创新便民举措,服务群众诉讼。大力推进“互联网+”诉讼服务建设,集成整合山东法院诉讼服务平台、移动微法院小程序、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等多个应用软件系统,为当事人提供跨域立案、交费查询、线上调解、远程庭审等服务,构建起“足不出户解纠纷”的便民诉讼新模式。协同推进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移动终端、12368诉讼服务热线建设,对有特殊需求的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提供线下代办立案、预约上门立案等针对性服务,实现诉讼服务方式向线上线下立体化服务的转变。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实现类案专办、简案速裁、普案快办、繁案精审,充分发挥公示催告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等多层次诉讼制度体系的整体效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三是助力疫情防控,彰显司法温暖。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实行全院干警24小时值班备勤,全员下沉到联系镇街、社区参与疫情防控。针对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具体情况,全面启动线上审判,通过互联网开庭、调解、提审1506次,开展网络查询、冻结300万余次,网络司法拍卖161次,成交标的68件,金额1.08亿元,成交转化率94.44%,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影响,保障疫情期间“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为中小微企业设立绿色通道,灵活采取保全措施。加大调解力度,鼓励抱团取暖。依法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五年来,共为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50万余元。2019年,又推出诉讼费减半预收制度,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先后为26人发放救助资金30余万元,在疫情的寒冬里送上党的关怀和司法的温暖。
下一步,垦利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东营和垦利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增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三个走在前”目标要求,紧扣高质量发展工作主题,以司法为民为根本宗旨,以服务大局、公正司法为根本任务,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建设过硬队伍为根本保障,忠诚履职,守正创新,全力以赴做好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为建设高水平现代化强区提供更优、更实、更到位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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