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你们了,为了这18000余元工资钱,这1年多我都不知道跑了多少次,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帮我要回来了。”2月24日,在安徽省定远县人民法院调解室里拿到了期盼已久工资款的申请执行人周某紧紧握着执行法官感谢道。
2021年1月,家住定远县的周某在同村李某承包的工地上做瓦工活,工程结束后,经双方结算,李某尚欠周某工资款18000余元,后经周某多次催要,李某都以承包工程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欠支付。无奈之下的周某将其诉至法院。案经法院依法判决,李某给付周某工资款,判决生效后,李某并未履行,周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积极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释明继续不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所要承担的后果,让其尽快履行义务。李某满口答应当天下午就将拖欠的工资款交到法院账户,可约定时间到了,李某却再次失约。
2022年2月24日清晨,执行干警们在申请执行人带领下将前一天回乡办事的被执行人李某带上警车。回到法院后,李某依旧以没钱支付为借口,希望再宽限他几天时间。“这次如果还继续不履行,将依法对你采取拘留措施。”执行干警对着李某
说到
。当法官将做完核酸检测和体检的李某送到拘留所门口时,此时的李某终于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哀求执行法官给其20分钟时间凑钱。随后,其女儿来到法院将18000元当场交给了申请执行人周某,该院依法对其提前解除了拘留强制措施。至此,该案顺利执结。(丁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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