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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民航净空和电磁环境管理,保障民航安全运行,3月1日起,《无锡市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据悉,这是全省首部融合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要求的地方政府规章,标志着无锡综合交通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

机场周边无人机屡闯“禁区”

民用机场分为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苏南硕放国际机场为运输机场。近年来,随着我国低空空域改革逐步深入,通用航空步入跨越式发展阶段。根据规划,到2035年全市将形成1个运输机场、2个A类通用机场、3个B类通用机场的布局体系。除已投用的华西通用机场,丁蜀通用机场也于2021年底首飞成功,通用机场周边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迫在眉睫。

“事实上,无锡已于2005年制定了《无锡硕放机场净空环境保护办法》,该规章对加强硕放机场净空保护、保障民用航空器运行安全起到了有力支撑作用。”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随着交通民航事业的发展进步,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面临新形势新问题,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无人机、孔明灯等活动频繁,严重威胁到机场飞行安全。

从苏南硕放机场了解到,两年前机场发现一起无人机“黑飞”扰航事件。当天无人机侦测防御系统定位报警点位于望亭水利枢纽管理所附近。机场飞行区管理科立即安排就近工作人员前往查看,同时启动机场无人机联动处置机制。现场发现,5名飞手正在放飞无人机,工作人员立即制止,要求飞手将无人机降落。所幸当时没有航班起降,闯入“禁区”的无人机被及时制止,涉事飞手被相关部门进行处罚。

净空保护区域这些行为不能做

民用机场净空环境保护包括保证民用航空器在机场起飞、降落安全的空间范围和电磁环境保护范围。为保证我市民用机场飞行运行安全,规范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相关行为,无锡废旧立新出台了《无锡市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办法》,重申了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规定。

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丁蜀通用机场已于2021年底前建成,同时规划建设马山、锡山、江阴通用机场,《办法》将本市行政区域内运输机场和A1级通用机场纳入管理范围。着眼无锡市通用航空发展规划发展需要,《办法》明确其他通用机场的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为民用航空发展发挥保障作用。

《办法》还根据民航局最新要求调整了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工程项目的规划审批要求,将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的限制高度要求纳入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禁止在民用机场围界外5米范围内,搭建建筑物、种植树木,或者从事挖掘、堆积物体等影响民用机场运营安全的活动;禁止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升放无人机、孔明灯,设置超过净空限制高度的吊车等纳入禁止性规定。此外,工业、科学、医疗设备、电气化运输系统、高压电力线及其他电器装置产生的无线电波辐射,不得对民用机场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产生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