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涞水县分局原副局长李晶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涞水县纪委监委对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涞水县分局原副局长李晶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晶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在组织对其进行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环保监督、执法检查、项目拨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

李晶河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涞水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涞水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晶河开除党籍处分;由保定市生态环境局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