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山西晚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我省印发《关于同意207国道左权至黎城界及南沁线左权桐峪至河北涉县界一级公路设置收费公路收费站的批复》,同意在207国道左权至黎城界及南沁线左权桐峪至河北涉县界一级公路K2+750处设置左权收费站,位于左权县城区蛤蟆滩村;同意在207国道左权至黎城界及南沁线左权桐峪至河北涉县界一级公路K53+365处设置麻田收费站,位于左权县麻田镇南窑村。

该项目按经营性公路管理。收费期限为30年。我省同意该项目执行以下收费标准:

车辆吨位2.5吨(含)以下每车次收费10元;

车辆吨位2.5吨至5吨(含5吨)每车次收费15元;

车辆吨位5吨至10吨(含10吨)每车次收费20元;

车辆吨位10吨至20吨(含20吨)每车次收费30元;

车辆吨位20吨至30吨(含30吨)每车次收费60元;

车辆吨位30吨以上每车次收费70元。

同一车辆单次同向行经该项目时,只收取一次车辆通行费。绿色通道及其他免费车辆按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执行。该项目收取车辆通行费使用省税务局统一监制的车辆通行费专用发票。

记者:薛建英 来源:山西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