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进中国特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我们要总结法治体系建设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法制体系建设要顺应事业发展需要,坚持系统观念,全面加以推进以下几方面工作:

坚持法治体系建设正确转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具体讲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制体系全过程。

加快重点领域立法:要聚焦人民群众急盼,加强民生领域立法。加强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等重要领域立法,加快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立法步伐。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种突出问题,要从完善法律入手进行规制,补齐监管漏洞和短板,决不能放任不管。

深化法治领域改革:要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解决法治领域存在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健全执法权、检察权、司法权运行机制,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

运用法制手段开展国际斗争: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按照急用先行原则,加强涉外领域立法,进一步完善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长臂管辖”法律法规,推动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要把拓展执法司法合作纳入双边多边关系建设的重要议题,延伸保护我国海外利益的安全链。

加强法治理论研究和宣传:要加强对我国法治的原创性概念、判断、范畴、理论的研究,加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要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落实到教材和教学中,推动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张超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