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通化市委批准,通化市纪委监委对通化市卫生学校原党委书记、校长牛经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牛经伟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发放津贴、公款旅游;违反组织纪律,在职称评定工作中为本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搞钱色交易;违反工作纪律,设立并使用账外资金,在学校改扩建项目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放任卫校教师“吃空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套取、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牛经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目无党纪国法,沉迷享乐,私欲膨胀,甘于被“围猎”,以权谋私,大搞钱色交易;身为单位“一把手”,工作不履职,不尽责,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下属违纪违法问题多发。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已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仍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通化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通化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牛经伟开除党籍处分;由通化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同时,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深化以案促改,针对发案单位主体责任失守、监督责任缺位、制度机制失效等深层次问题提出建议,推动整改,切实发挥治本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