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越南胡志明市清溪郡警方拘留了Nguyễn Ngọc Hoàng Giang (24 岁,来自顺化省顺化市),以调查其“盗窃财产”的不法行为。
此前,2月16日,Lê Thị Mỹ Tường(39岁,居住在胡志明市清溪郡)报警表示,有人潜入她家并且盗窃走了2.5亿越南盾的现金。
奇怪的是,小偷就只偷走了2.5亿越南盾的现金,却没有动房子里的其他有价值的物品。同时,现场也没有任何被暴力破坏的痕迹。
警方实地调查后怀疑是熟人作案,而且 小偷可能一直在跟踪Tường女士,知道她不久前才去过银行取钱。
经过一番排查,最终警方锁定了嫌疑人Nguyễn Ngọc Hoàng Giang,他是Tường女士妹妹的儿子,也就是Tường女士的亲外甥。
一开始Giang不承认他就是那个小偷,然而在警方多番审讯下,Giang最终承认了他的罪行。
被捕时Nguyễn Ngọc Hoàng Giang还带着用偷来的钱买的金项链
具体来说,2月16日中午,Giang从姨妈那里偷走钱后,立即就打车回了顺化市。在那里,Giang 买了 1 条金项链、1 条金手链、1 个金戒指和一套名牌衣服。
将自己伪装成一个“土豪”后,Giang 就开始去顺化的KTV唱歌喝酒。据调查,成为“土豪”之后的Giang每天都会去KTV,而且每次都是一个人去,没有邀请朋友,到了KTV后Giang还会一次性喊好几个女服务员为他一个人服务,并给还会给这些服务员小费。
具体来说,有时候Giang一天就会去2-3家KTV,而且会叫3-4个女服务员为他服务,每个服务员都能得到500万越南盾的小费,有时还会更多。
2月24日凌晨,Giang在顺化Hương Thủy镇一家KTV玩耍时被,被清溪郡警方发现并逮捕,被发现时Giang和4名女服务员待在一起,还是醉酒状态。
到被捕时,Giang已经挥霍掉了超过 2.35 亿越南盾的钱财,当时他的口袋里只剩下 1500 万越南盾(折合人民币四千多),他身上还戴着用盗窃来的钱买的金项链和戒指。
来源:n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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