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节选自《亲密关系中的谋杀》,没药花园,有删减;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这是一个浓眉大眼的英俊男子,眼含笑意,招手示意。他的头发梳地一丝不苟、表情专注而认真。如果不说明他的身份,我们可能会猜测他是律师、医生,或是警察。

但实际上,他的名字叫泰德·邦迪(Theodore Robert "Ted" Bundy),是上世纪美国最出名的连环杀手之一。他曾经横跨6个州、杀死超过30人,其中绝大部分为20岁左右的年轻女性。泰德悄悄地杀人、分尸、抛尸、甚至守着尸体过夜,而警察最初却一直没有抓到他。

并不是因为警察无能,而是当身处人群中,泰德过得是与杀人犯截然不同的另一种人生:他谈吐不凡,富于幽默感,是名牌大学的优秀毕业生,主修过法律、心理学;他有从政背景,曾辅佐州长,也曾以名誉专家的身份参与奥林匹亚预防犯罪委员会;他有一个相爱的女友,还有一群温暖的家人。

这样正面的人物,最初一定不会被警察划入嫌疑人范围,加上种种其他因素(后文会讲到),间接导致了泰德的杀手活跃期长达数年。有专家推测,泰德的实际杀人数量可能超过100人。

今天我们就来看看著名的连环杀人狂泰德·邦迪的双面人生。

童年之恶

1946年11月24日,泰德·邦迪出生在美国东北部佛蒙特州伯灵顿市的一个非婚孕妇诊所。他的母亲埃莉诺·露易丝·考威尔(Eleanor Louise Cowell)当时22岁,没有结婚。

由于考威尔全家是虔诚的卫理公会派教徒,而非婚生育在教徒看来是不耻的行为,因此母亲埃莉诺把泰德丢在那里就走了。三个月后,埃莉诺的父亲,也就是泰德的外公山姆·考威尔(Sam Cowell)觉得此事不妥。他身为教堂执事,认为有义务将泰德抚养成人,于是想办法通过孤儿院将泰德又领回来了。

在泰德的出生证明上,他的名字是劳埃德·马歇尔(Lloyd Marshall),但实际上他的父亲是个谜。埃莉诺家人也曾怀疑泰德是埃莉诺被强奸后生下的孩子。为了避免流言蜚语,外公给了泰德自己的姓氏“考威尔”,因此泰德变成了外公的“儿子”,埃莉诺变成了自己儿子的“姐姐”。

许多连环杀手的童年充满疮痍,孤独、变态、折磨等因素充斥着他们人生前十几年时光,但泰德并不是:外公外婆对泰德十分溺爱,有求必应;舅舅身为大学音乐老师,熟悉各种乐器,也常在空暇时教导泰德乐理。

1952年,埃莉诺带着泰德搬到了华盛顿,在这里认识了后来的丈夫约翰尼·卡尔佩波·邦迪(Johnny Culpeper Bundy),一个老实巴交的厨师。

一年后两人正式结了婚,约翰尼也收养了泰德,从此泰德改名为“泰德·邦迪”。虽然之后埃莉诺和约翰尼生了四个孩子,但由于泰德是长子,陪伴身边的时间最长,因此埃莉诺对他格外关照,约翰尼也将他视如己出,可以说泰德的童年是在自由和幸福中度过的。

但邪恶的萌芽在泰德童年时已经长出触角:表面上他内向、害羞,实际上他对周遭事物有着强烈控制欲,一旦令他不如意他就要毁了它。

当时和泰德在一起的玩伴里,一部分孩子家境殷实,另一部分则比较清寒,泰德家就属于后者,加之泰德童年个子比较矮,体力不好,跑步、射击比赛都排末位,在美国的体育至上的文化影响下,泰德并不算受欢迎。

可是,小小的泰德当时的愿望是当美国总统,而且他确定自己能做到。这种与现实的巨大反差让他内心充满了愤怒和自卑,所以他要“毁掉这群人”:他在大家经常一起玩耍的森林里挖了一个深坑,里面插满了尖锐的树枝,并在上面盖上一层草垫掩饰,等待有人掉进去——最终一个小女孩坠坑,右腿几乎被树枝劈开。

上了中学后,泰德学习成绩优异,相貌也越发英俊。他交到一些朋友,也有女孩主动约他,但都被泰德拒绝了,他说因为“他不知道该如何和女孩相处”。他不喝酒、不跳舞。大家对他的评价普遍是“很阳光、很聪明,只是很害羞”。

实际上,泰德的兴趣点正在发生变化:青春期的泰德不是对女孩没兴趣,他只是对正常的约会没兴趣。他在接触了色情、暴力视频后不可自拔,不停在脑中幻想暴力性爱,开始疯狂偷窥女性,并给“偷窥任务”安排了详尽细致的时间表,上面标明了几点至几点哪位女性在做什么,什么时候去偷窥合适。

同时,泰德迷上了盗窃。刚上初中时,泰德会偷一些小物件,后来他开始偷钱包、信用卡,并且盗刷信用卡来买些奢饰品,以维持自己富贵的形象。

泰德唯一正常的爱好是下坡滑雪,当然,雪具雪服都是他偷来的,缆车票也是他自己画的。泰德在高中时还偷过汽车,那次他被捕了,进警局被教育了一番。不过按照华盛顿的惯例,当泰德满18岁时这条犯罪记录就被删除掉了。1965年,清清白白、害羞英俊的小伙子泰德来到普吉特海湾大学,学习中文。

初尝爱情

泰德选择中文专业的原因是,他想与众不同。但事实却令他失望:学校生活十分无聊,泰德被迫过着两点一线的日子,除了上课就是睡大觉。

1966年,不甘平庸的泰德转校至名校华盛顿大学,并认识了同校女生斯蒂芬妮·布鲁克斯(Stephanie Brooks)。斯蒂芬妮容貌出众、身材高挑,也喜欢滑雪,还是个富家女。泰德开始追求斯蒂芬妮,两人发展为情侣。

到了大学期间,泰德一改高中时沉默害羞的形象,化身热衷于体育与政治的积极分子,组织多种社团活动。后来据他所说,“只是用全情投入活动来压抑住心里的邪恶欲望”,这一期间的他也想过要正常的生活。

第二年,斯蒂芬妮从华盛顿大学毕业了,这时她已经对泰德有点腻烦,她借口要回到旧金山,提出分手。泰德没有答应,他还申请了旧金山斯坦福大学的课程,要去旧金山陪她。斯蒂芬妮不得不让他跟去。泰德察觉到了斯蒂芬妮态度的变化。斯蒂芬妮已经毕业,而他还是个学生,所以他迫切地需要社会地位的认证。1968年初,泰德辍学了,他立志要从政。

没有学历、没有社会经验,现实狠狠地打了泰德一个耳光:他只能从事低工资的工作,他得到的最好的机会,就是当亚瑟·弗莱彻(Arthur Fletcher,华盛顿州副州长竞选者)的司机和保镖。泰德很努力地做这份工作,受到了弗莱彻的提拔。好景不长,8月份斯蒂芬妮再次提出了分手,并彻底回到旧金山,不再与泰德联系。

几乎在同一时期,泰德得知了他的真实身份。他在家中找到了他的出生证明(另有说法是泰德的堂兄告知他的),发现原来他是“姐姐”的孩子,是父不明的“杂种”。

弗莱切在竞选中失败了,泰德连司机这份工作也失去了,为了维持生计只能去当女装售货员。感情、事业、身世的三重打击让泰德接近崩溃。精神病医生多萝西·刘易斯(Dorothy Lewis)后来认定这场危机为“可能是其发展的关键时期”。

不过,泰德的帅气长相似乎对销售女装有一定作用,他的营业额很高,提成也不少。有了一些存款后,他辞去女装销售员工作,报了费城天普大学的剧院艺术课程。1969年秋天,他又回到了华盛顿,租了一间公寓,同时打好几份工。

公寓房东对泰德的印象很好,有时还会请他喝咖啡。在房东眼里,泰德是个积极向上的年轻人,打几份工也不知疲倦。但其实,泰德早已重操旧业:他房间里的衣服、家具、电器、音响、电视都是偷来的,打工只是他掩人耳目的道具。

1969年末,他在酒吧认识了一位很重要的女性,伊丽莎白·克洛普弗( Elizabeth Kloepfer) ,两人随后开始长达六年的恋情。伊丽莎白来自一个信奉摩门教的富有家庭,24岁,离过婚,有一个3岁的女儿。她和斯蒂芬妮性格大相径庭:斯蒂芬妮是个独立自主的新时代女性,而伊丽莎白性格安静,在男女关系上是个典型的小女人,因为曾经历过失败的婚姻,伊丽莎白很缺乏安全感,爱吃醋。两人很快同居了。

泰德和伊丽莎白的生活却不怎么合拍,他们总会为了生活琐事争吵,有时洗衣做饭这种小事也会吵个不停。争吵时泰德会暴跳如雷;冷静下来后又低头认错、主动做家务(与家暴男的特征倒是很类似)。两人也没有什么共同兴趣,泰德后来说,因为伊丽莎白爱看书,他也跟着看了不少,浪费了他的时间。

但是泰德的心理产生一丝微妙的变化,有些心理学家指出,伊丽莎白家境好,而泰德刚得知真实身份不久,他对伊丽莎白可能是嫉妒。泰德在一次争吵中承认他不是什么阳光大学生、也没有在写书(这些都是他追求伊丽莎白时编的谎话),没想到伊丽莎白说,那你继续去读书吧,我可以帮你付学费。这让泰德想发火都没办法。

1970年,泰德回到华盛顿大学,就读心理学专业。这时泰德似乎沉浸在扮演一个好人角色:当年他救了一个3岁半的落水儿童;第二年又到西雅图紧急救助诊所做志愿者,负责开导想自杀的人。心理学教授对他十分偏爱,之后在一封推荐信中写道:邦迪先生毫无疑问是我们院系最优秀的毕业生之一。我认为他是我在华盛顿大学见过的最优秀的那百里挑一的学生。他聪明、能干、积极、认真,他更像是一名教授而不是学生。他好学,好相处,也会努力工作……他对影响法庭判决的心理学变量最有研究。

这样一位优秀的毕业生,在几年后就将成为席卷全美的杀人狂。

1972年,泰德逐渐又回归政治,为时任州长丹•埃万斯工作。这次他是一名宣传公关,主要负责找到埃万斯竞争对手的言论把柄,并逐一论述攻击。他表现地很出色,有一些媒体会来采访他,他很害羞地说,我只是个小人物。但其实他享受着镁光灯的沐浴。

(泰德接受采访)

泰德为了搜集竞争对手的信息,学会了使用假发、假胡须,改变外形。在之后的杀人逃亡期,泰德也常常通过以上方法改变容貌。

这一期间,泰德接触过警方,他很惊讶地发现警方办事不力,不仅技术不过关(当年没有检验DNA等技术,文件管理马虎,沟通也不到位,州与州之间的警察几乎零交流)。一个想法快要按压不住——或许他可以杀人、强奸,就像他曾经幻想过的那样,而警察很可能抓不到他。

1973年初,泰德凭借埃文斯、华盛顿大学心理学教授的推荐信又被犹他大学的法学院录取。这时间泰德走向了“人生巅峰”,他决定去找斯蒂芬妮。

并不是他对斯蒂芬妮有多么难以忘怀,而是他并不能接受自己被甩,他要报复。这次泰德以成功者的姿态再度出现在斯蒂芬妮面前,两人很快再次坠入爱河。这期间,泰德还在与伊丽莎白交往,并在实习单位约会新的女性。事业、生活上的得心应手让他飘飘然。

1974年1月,泰德在和斯蒂芬妮感情浓度最高时,突然从她生活中消失了,不出现,不接电话,就这样甩了斯蒂芬妮。当斯蒂芬妮终于找到他,问他消失的原因,他却冷淡地说:“我不明白你的意思。”泰德之后告诉警察,“我只是为了证明我能得到她”。

毒手滋长

许多连环杀手第一次犯案都是在人生低谷期,但泰德反之。关于泰德究竟何时开始杀人并没有定论,最早的记录是1974年1月,即他甩掉斯蒂芬妮当月,也有一些资料显示1973年他就开始作案了。

1月4日凌晨,泰德带着作案工具,在华盛顿大学附近游荡,寻找目标,最后钻进了18岁的凯伦·斯派克斯(Karen Sparks)的房间。当时凯伦正在熟睡,泰德向她的头部猛击,鲜血四溅,凯伦晕死过去。之后泰德强奸了凯伦,并用异物插入凯伦下体窥阴,最后从窗台离开。泰德全程带着手套,没有留下证据。

凯伦昏迷了十天,虽然最终苏醒,但是脑部受到严重的永久性伤害,记不起任何事情,也无法提供任何线索。这是泰德试图杀人的第一次尝试,他没敢把凯伦带走。但他发现破案几乎不了了之,警察拿他根本没办法,他的胆子大了起来。

2月1日晚上,泰德闯入华盛顿大学本科生21岁的琳达·希利(Lynda Ann Healy)房间,殴打她至晕厥,之后将她带回家。泰德先将琳达杀死,头用钢锯割下作纪念,又把身体部分埋在山上。头颅腐败后,泰德将她的头也抛到山上了。

琳达在西雅图一个电台做兼职主持,播报早间天气。她本应该次日清晨出现在电台,但她不见了,一直到晚上都没有出现,室友很慌张地报了警。

警察检查了琳达的房间:很干净,没有打斗痕迹。但是他们翻开枕头,发现上面浸有大量血迹,琳达的睡衣上也血迹斑斑。警察怀疑有人入室把琳达击昏带走了。警察根据琳达的社会关系,一共调查了65人,当然泰德不在其中,警察一无所获。

一个半月后,又陆续发生了类似的案件。

3月12日,19岁的长春州立大学学生唐娜·南森(Donna Nanson)在前往爵士音乐会路上失踪。

4月17日,18岁的华盛顿中央州立大学学生苏珊·兰考特(Susan Rancourt)出去看电影,之后再也没回来。苏珊学过空手道,如果有人试图绑架她,她一定会反击。但警方没有追溯到她的行踪。当时的警察没有“连环杀人”的概念,他们只是发现失踪案的相隔时间不久,因此还是集中在校园内调查。

这次有人给警察提供这样的消息:在苏珊失踪前三天以及失踪当晚,分别有两个女孩遇到过一个手上吊着绷带、开着棕色大众甲壳虫汽车的英俊男人,他很友善地请求女孩帮他抬一些书。一个女生帮忙时注意到副驾座位不见了,她莫名害怕起来,把书放到车盖上就走了;另一个女孩把书放好后,男人又让她帮忙点一下打火气。女孩害怕了,也走了。

警察记录了这两条信息,但没把它们当回事。

5月6日,22岁的俄勒冈州立大学学生罗伯塔·帕克斯(Roberta Parks)约了朋友在学校喝咖啡,可是一直没有出现,她也失踪了。

6月1日,22岁的布兰达·鲍尔(Brenda Ball)在离开一间小酒吧后失踪。布兰达生活放荡不羁,所以失踪的最初几天没人报警,之后警察才介入。有目击证人告诉警察,他们在酒吧的停车场里看见布兰达和一个手上吊着绷带的男人说话。

10天后,18岁的华盛顿大学学生葛根·霍金斯(Georgann Hawkins)在回自己宿舍的路上失踪。

葛根住的地方和布兰达很近,附近的女性都紧张起来了。葛根的案子也有目击证人:有人说最后看见葛根的时候,她正和拄着拐杖、提着一个沉重公文包的男人说话。

在1974年之前,西雅图每半年会有一位女性失踪,但现在半年内几乎一个月就有一案。此时警察终于将这几宗失踪案联系起来:都发生在深夜、失踪者都是年轻、长发、白人女生。

华盛顿地区人心惶惶,女孩子们不敢再搭乘便车了。警察公开建议年轻女性:不走夜路、结伴而行,走正门。

夜晚的泰德是杀人狂,那白天的泰德又在做什么呢?

此时的泰德担任预防犯罪咨询委员会的助理主任,他在那里还专为女性撰写了一本预防被强奸的指南册子。后来他又去了州政府紧急服务部工作,专门负责寻找失踪女性。很讽刺,寻找失踪女性的人正是令她们失踪的始作俑者

这些女孩们的尸体碎片在几个月、甚至几年后,陆陆续续在山间或其他偏僻地区找到。据维基百科显示,警方当时已经注意到了这个“手绑绷带、开着甲壳虫的男人”,只是不敢向媒体披露。还有一些资料显示,警察对凶手是谁有些束手无策,甚至将女性失踪时间和神秘学挂钩:他们把女性失踪时间相隔天数、地理位置写成数字进行排列组合,试图寻找其中奥秘,怀疑她们是“祭品”。

我猜测在警察中间,两种情况可能是同时存在的,他们可能知道“甲壳虫”男人,但不知道他是谁、该去哪里找他。

就在他们疑惑的时候,发生了一起惊人的案子。

顶风作案

之前泰德几乎都是夜间作案,在杀了至少6位女性后,泰德跃跃欲试,他决定光天化日下行动。反正警察也拿他没办法。

结果就是他不仅成功了,还是在人头攒动的旅游区杀人。7月14日,在西雅图东面得瑟马米什湖公园内有两个女孩在众目睽睽下失踪。

瑟马米什湖公园是著名度假胜地,是年轻人聚会的首选。7月正值暑期,不少年轻人聚集在此地,游泳、跳舞、打球,当天公园还举办了一场啤酒派对,游客高达4万人次。谁也不会想到谋杀案正在悄悄发生。

泰德穿着白色网球运动套装、手臂上吊着绷带,礼貌地请求23岁的贾妮思·奥特(Janice Ott)帮他移动一下帆船。贾妮思答应了,随他离开,之后她就失踪了。泰德又用同样的故事骗走了19岁的女孩丹尼斯·纳斯鲁德(Denise Naslund)。之后两个女孩的家人分别报了警。

除了这两个女孩外,其实泰德还叫了不少人帮忙,有些女孩跟过去没看到帆船,只看到一辆甲壳虫车,就害怕地离开了。她们得以活下来,再加上其他目击者,能指认的人共有8位。她们还给警方提供了这样的信息:这个人和她们大方介绍自己“你好,我叫泰德”。

“泰德”终于进入警方的视野。这两位女性失踪案极受关注。怎么想都不可能:西雅图警察局就在公园旁边;大白天、旅游区发生这样的案件,甚至行凶方式也没什么技术含量,仅靠一个小谎言就能将人带走。警察的压力骤增。

很快,警察在报纸上公开了泰德的素描画像、汽车信息,向全社会征集线索,一时间超过3000条涌入,但绝大多少都是无用信息,还有一些女性为了报复自己的男友,谎称男友就是泰德。其中一通电话却给了警察格外不同的印象:报警人将“泰德”与6月1日发生的布兰达失踪案联系在了一起。她说,她的男友也叫泰德,可能就是这个杀人凶手。

报警人说,她的男友也开甲壳虫,她曾在副驾驶发现过一把刀,在男友公寓里发现过一大袋女性内衣裤,还有一些石膏和绷带。6月1日当晚,男友本来在和她吃饭,吃到一半突然走了。他们约好第二天一早去给女儿做洗礼,结果男友也迟到了。她说她也只是怀疑,因为男友平时一般都温文尔雅,她觉得“不像会做出这么暴力的事”。

这宗电话就是泰德的女友,伊丽莎白拨打的。同时,不少泰德的同事、同学通过警察公布的疑犯画像认出了泰德,也给警察们打了电话。虽然警察不是太相信一个没有成人犯罪记录的法学学生会做出这种事,他们还是传唤了泰德·邦迪,让目击者指认。

令人惊讶的是,8位目击者中的7位都认为,不是他。猜测泰德可能通过发型等变换了形象,他曾经在天普大学学习的化妆课程估计派上了用场,而且此时案件已经过去一个多月,目击者的印象已经模糊了。

警察根本没有问话的机会,泰德只能和其他电话中被女友举报的男性一样,统一被抓进警局、再统一被释放。除非泰德再次作案,否则警察永远都无法抓到他。泰德知道,不能继续在华盛顿州作案了,但是他可以去别的州,因为州与州之间警察的消息不互通。正巧,他此时收到了犹他州大学法学院的录取通知书。

1974年8月2日,20岁的卡罗尔•巴伦苏埃拉(Carol Valenzuel)失踪,但无人报案。9月2日,泰德在爱达荷州杀死了一位身份不明的女性,并将她的尸体抛入河流中。之后泰德搬到了犹他州。其实当时泰德可以申请母校普吉特湾大学法学院,也在华盛顿,他也有相关的人脉能帮忙,但泰德提前思忖过,为了杀人方便,他报考了距离很远的犹他州大学。

泰德后来自述,他很喜欢犹他州,因为相对于华盛顿来说,在犹他州杀人轻松多了。这里遍布幽谷深渊、盐湖荒漠,杀人时几乎不会出现目击者,抛尸也很方便。到了犹他州后,泰德依旧热衷于社团活动,大家都很喜欢这个幽默的年轻人。但是泰德跟不上法学院的课程,这让他心烦意乱。没多久,他又开始杀人了。

10月2日,泰德杀死了刚和父母吵架、离家出走的16岁女孩南希·威尔科克斯(Nancy Wilcox)。

10月18日,杀死了当地警察局局长的女儿,17岁的梅丽莎·史密斯(Melissa Smith)。梅丽莎的失踪引起当局的高度重视。但犹他州的警察不知道华盛顿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泰德是谁,他们只能盲目寻找。9天后,梅丽莎的尸体被找到了。她被殴打、强奸、鸡奸,下体被塞进一根树枝,脖子上紧紧地缠着一条尼龙丝袜、脸上有化过妆的痕迹。

10月30日,泰德杀死了当地一名法官的女儿,17岁的劳拉·艾梅(Laura Aime)。一个多月后劳拉尸体被发现,和梅丽莎一样,劳拉死前也遭受了严重性暴力。

迄今为止,除了第一位受害者外,无一人从泰德手中逃脱。但一周后,第一位生还者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