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吴欢)近日,沙湾市公安局食药环犯罪侦查大队联合便民警务站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雀鹰。

2月26日下午,沙湾市公安局食药环犯罪侦查大队民警接到周边便民警务站电话称:“一位群众,在路边救助一只鸟,已交至警务站。”到达警务站后,民警仔细观察发现此鸟腿部受伤,无法飞行,奄奄一息,经了解后得知此鸟在沙湾市景泰华庭小区门口被来往车辆撞击导致,随后,民警立即送往野生动物保护办交由专业人员进行救治、喂养,待其恢复野外生存能力后放归大自然。

经鉴定,此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雀鹰,属小型猛兽,体长30-41厘米,雌鸟灰褐色、头后杂有少许白色,一般栖息针也叶林、混交林、阔叶林等山地森林和林缘地带。以雀形目小鸟、昆虫和鼠类为食,也捕捉鸽形目鸟类和榛鸡等小的鸡形目为食。

沙湾市公安局食药环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禹磊说:“今后,我们将持续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引导全市各族群众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和生态文明建设中来,共同保护我们美丽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