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日19时左右,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二大队民警在团结街路口查处酒驾醉驾交通违法,对一驾驶黑色小型轿车的驾驶人进行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7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驾驶人包某某中午在家喝了些啤酒,晚上觉得酒劲过了,就驾车上路了。包某某是2021年6月9日考取的驾驶证,目前还处于实习期。

机动二大队依法对包某某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因包某某的驾驶证尚未过实习期,驾驶证将被依法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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