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陈某某、何某某(盗窃、诈骗前科人员)组成诈骗“三人组”,张某某负责物色对象、搭讪套取信息;陈某某充当“好心”路人,把受害人引到“神医”处;何某某冒充“神医”紧跟其后偷听受害人个人及家庭信息。

2月23日,三人寻找目标,伺机实施诈骗,在荣县新城一号转盘当看到张大爷独自一人时,认为时机已到,张某某便上前搭讪,谎称正在寻找一个“张神医”,医术很厉害。嫌疑人陈某某便凑过去说自己认识那个“张神医”,还称自己父亲得了肺气肿就是“张神医”治好的。张大爷一听“张神医”如此厉害,想到自己的女儿得了病,便跟着二人一起寻找“张神医”。一路上,陈某某、张某某不断地套取张大爷的家庭信息等相关情况,何某某跟在张大爷身后偷听。

随后何某某选择一个隐蔽的地方出现,开始冒充“张神医”。“张神医”便称张大爷的女儿患有疾病,如不驱邪就会死亡。为了让张大爷更加相信,张某某也拿出钱向“张神医”买药。张大爷便信以为真,回家拿了家里的7300元积蓄,交给了“张神医”,拿到了几颗药丸。三名嫌疑人骗到钱后,每人分得2300元,剩下的400元作为了三人当天的开支。

后张大爷发现被骗,然后报警,2月28日张某某被抓,3月1日,陈某某、何某某投案自首。(素材来自于封面新闻)

#永哥说法#

这个案件骗术实在说不上高明,对于稍有防范意识的人来说很容易识破,从本案可知,他们行骗的对象锁定为老人,老人是受骗上当的高发群体。俗语云:“年龄不饶人”,随着年纪增大,认知功能与记忆衰退,分析判断能力就会减弱,而且老年人社会交往减少,接触外界不多,迷信思想严重,往往成为诈骗分子的好猎物。

这类诈骗分子相当可恶,老人的积蓄是用来自己养老、医病所用,被骗后一些老人家庭生活陷入困境,家人关系紧张,给老人精神上也会造成压力,严重时可能会伴有抑郁、焦虑等心理问题,所以对这类诈骗分子要严厉打击。

张某某、陈某某、何某某的行为如何定性呢,怎么判罚呢?

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无疑构成诈骗罪。根据量刑标准,三人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人结成团伙、分工协作,共同实施诈骗,构成共犯,虽然各自分得2300元,但三人要共同对7300元的诈骗数额承担责任。另外三人中不排除有人在团伙中起主导、组织作用,可能认定为主犯,其他起次要作用的认定为从犯。

何某某作为有犯罪前科的人员屡教不改,又进行犯罪,如果之前犯罪没有超过5年,就构成累犯,这是刑罚加重的情节。

但陈某某和何某某主动投案自首,犯罪态度好,又属于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

三人犯罪情节不同,在判决上将会有所区别,但三人的不法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实属活该。

结束语:对这种向老人下手的诈骗分子,决不能手软,要严厉打击。同时建议老人们要多参加一些社会活动、多了解外面的世界,不但能丰富自己的生活,也能了解社会信息,提高认知能力,骗子也会无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