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阜新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联合印发的相关要求,太平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主动出击,经过调查暗访,发现本地部分餐饮商家仍然存在制作蛋糕等食品时使用金银箔粉的违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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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此问题,太平区人民第三检察部借助本院检察院宣传平台,进行了专题报导和普法宣传,以此提醒广大群众不要选购食用含金银箔粉食品,如发现违法问题,可及时按照正规渠道进行投诉举报。
下一步,太平区人民检察院将与区市场局加大联合检查力度,规范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保障群众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