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升行政机关应诉水平,沙堆镇“四步走”做好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2022年3月3日上午,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廖某诉沙堆镇人民政府责令整改、恢复粮食作物生产一案,沙堆镇镇长梁均光代表镇政府出庭应诉。

一是做好庭前准备。开庭前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应诉工作会议,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通过提前梳理案情、分析研判案件争议焦点和整理核对证据,有效提高答辩举证和出庭应诉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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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规范出庭应诉。梁均光在庭审过程中认真倾听原告提出的诉求,就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发表意见,推动行政纠纷的解决,做到“出庭又出声、应诉又应答”,展现法治政府、责任政府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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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组织旁听庭审。我镇组织镇农办、农综、综治行政执法、自然资源、司法所等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到场旁听庭审活动,通过在现场“零距离”普法,感受行政诉讼庭审陈述、举证、质证、辩论等各个环节,提升了应诉技巧和能力,也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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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开展庭后总结。庭审结束后,我镇召开案件总结会议。梁均光表示:“镇政府要勇于接受司法监督,希望通过此次出庭应诉,发挥带头作用,展现担当作为。各有关部门对此案要认真做好归纳总结,努力做到‘办理一案解决一类’,全面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环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法定职责。该案是我镇今年度首宗行政应诉案件,我镇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及我区《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新会区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工作方案》等相关规定,由应诉机关的正职负责人率先垂范出庭应诉,并认真开展组织旁听庭审活动工作,体现了我镇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视,对推动我镇法治政府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沙堆镇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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