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14点40分,京港澳高速374公里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师某驾驶冀E牌照小型轿车在变更车道时与李某驾驶的冀A牌照轻型仓栅式货车相撞,随后两车失控冲进了边沟。

接到报警后,高速交警邢台大队民警迅速赶往事故现场进行调查。

前车驾驶人师某

民警:怎么回事?

师某:我在前面变道,然后他从后面开过来了。

民警:你变道的时候,有没有提前打转向灯?有没有观察后方?

师某:没打灯,看是看了一下后面,没仔细看。

民警:你这样违法变道,太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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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车驾驶人李某

民警:你说一下事故经过吧。

李某:我开着开着发现他突然变道,我就赶紧踩刹车打方向盘,没躲过去就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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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运的是事故未造成人员受伤,后经民警调查,李某驾驶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师某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之规定,二人均依法受到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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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道时不能跨越多条车道

在一些多车道的道路上,有一种变道行为看上去很“霸气”:车子从最外侧车道开始变道,然后跨越中间车道,最后斜插进最内侧的快车道。这种一次跨越两三条车道的变道行为最容易惹祸。

所以,最安全的做法是:每次变道只变更一条车道。正所谓“欲速则不达”,饭要一口一口地吃,道也要一条一条地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