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辖区内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依法落实传染病防治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防止医疗废物污染环境,提高医疗废物的管理水平,实现医疗废物的收集、登记、贮存、运输和处置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广阳区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员对辖区内产生医疗废物的医疗机构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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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监督检查发现,现有医疗机构均与所属管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签订了医疗废物转运协议,同时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均与有资质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公司签订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协议,并对已经安装启用的医疗废物网络系统使用运转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辖区内医疗机构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全部进行集中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