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是粤西地区第一个完成三类城市自评,申请市级验收的县级市,语言文字工作走在了粤东西北的前列,全市范围内实现“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应用基本规范”的目标,已达到广东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督导暨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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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上午,茂名市督导评估组到我市开展广东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督导暨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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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评估组分别就制度建设、条件保障、宣传教育、发展水平四个方面,对我市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城市街区和乡镇农村六类单位和场所进行用语用字环境检查,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全面督导验收我市语言文字工作和普通话基本普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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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期两天的检查验收

包括听取汇报、查阅档案

组织座谈、问卷调查

及实地查看

我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益东

汇报了高州语言文字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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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台账资料、召开座谈会、随机抽查、问卷调查,督导评估组了解到我市语言文字工作扎实细致,高标创新,并遵循“以党政机关为龙头,以学校为基础,以新闻媒体为榜样,以公共服务行业为窗口”的工作思路,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希望我市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体制,加大对语言文字事业的经费保障力度,主动承办上级语言文字活动,在全市营造文明、和谐、规范的语言文字环境,推动高州市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