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2022年1月份降尘量监测结果公布

降尘量监测情况

2022年1月,衡水市降尘量均值为2.3吨/平方公里·月(市监测站2.6、电机北厂2.4、市环保局1.9),在全省11个设区市排名正数第二,改善幅度正数第二,同比下降68.1%。

全市11个县(市、区)降尘量范围在1.4-2.7吨/平方公里·月之间,分别为:武强县1.4吨/平方公里·月、饶阳县1.5吨/平方公里·月、景县1.6吨/平方公里·月、故城县1.6吨/平方公里·月、武邑县1.7吨/平方公里·月、桃城区1.9吨/平方公里·月、冀州区2.2吨/平方公里·月、深州市2.2吨/平方公里·月、阜城县2.4吨/平方公里·月、安平县2.6吨/平方公里·月、枣强县2.7吨/平方公里·月,降尘量排名情况见附件。

道路降尘监测情况

2022年1月,全市交通道路降尘量平均值范围为1.4-8.8吨/平方公里·月之间,其中外环路、主干道、次干道、步行街分别为2.4吨/平方公里·月、5.5吨/平方公里·月、4.1吨/平方公里·月、2.7吨/平方公里·月。

附件

衡水市2022年1月各县(市、区)降尘量情况

单位:吨/平方公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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