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盐城长亦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投资人孙先生来到盐都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向企业登记注销登记窗口提交了歇业备案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在其材料齐全的情况下立即办理了相关业务。这也是该市首笔企业“歇业备案”业务。

2022年3月1日,《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条例》明确提出,当市场主体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可以自主决定在最长不超过3年期限内歇业。

盐城长亦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因市场整体经济形势的关系,企业运营成本增加,目前暂时无法进行正常经营活动,但仍有比较强的经营意愿。《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颁布,给像长亦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一样的经营比较困难的企业提供了政策支持,经营者在歇业期可以在选择保留市场主体资格的前提下,歇业一段时间,休养缓冲。孙先生表示:“目前,公司只是暂时休整一段时间,我先办理了半年的歇业手续,半年之内随时能恢复营业,对以后的经营也不产生影响,真是为我们解决了大难题!”

据了解,申请歇业并不意味着被注销,而是允许市场主体在一定时间内停止营业,给发展困难的企业提供喘息休整的机会,替其保留市场主体资格。该项举措进一步提高了中小微企业的韧性,激发了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