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客户卢先生于2021年6月为自己投保一份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A型)(2013版),年交保费145元,交费1年。卢先生于2022年2月12日因在厂内工作时被设备碰伤头部,在中国人民警察部队特色医学中心急诊治疗,经抢救无效不幸身故。2022年2月24日,卢先生家属向中国人寿文安支公司柜面提交理赔手续,柜面理赔人员收到理赔资料后,迅速进行系统立案,经与省公司沟通,对此件理赔快速审核、结案,于3月4日完成这笔理赔款的结案付费工作,赔付身故保险金150000元。

医院救命,保险救家,生活困难时雪中送炭,生活美满时锦上添花。保险为的是年老时有所养,疾病时有所医,意外时有所治。保险不能改变生活,但可以防止生活被改变,它是减少意外和疾病损失,转嫁风险的最好方式。我们用实际行动证明了国寿的理赔效率,把爱与保障传播到客户手中,助力国寿品牌。中国人寿,相知多年,值得托付。(李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