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周至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充分发挥诉前调解高效便民的优势,妥善化解了三起教师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据了解,三起案件原告先后在被告所办的某民办教育学校任教,截止2021年11月底欠三原告工资分别为4.2万元、2.3万元和2.8万元。三名教师多次和被告沟通讨要工资,一直未有结果,无奈诉之法院,要求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周至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决定启动诉前调解程序,通过人民调解平台将这三起案件委派给诉前调解组特邀调解员任秀芳进行诉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分歧较大,进展并不顺利,被告称并非自己有意拖欠教师工资,而是受国家“双减”政策和疫情的影响,学校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无力支付教师工资。原告则认为,自己参加工作不久,学校两年按时发不了工资,严重影响了生活。调解员从双方当事人角度设身处境地释法析理,劝导双方互相体谅,共同把问题解决好。最终,三起案件的原告和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共同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成功将纠纷化解在了诉前。

近年来,周至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降低诉讼总量的要求,积极推动“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创建了“1+2+3”多元解纷体系,将一大批纠纷化解在了诉前。下一步,周至法院将不断加大诉源治理力度,通过多种调解方式,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源头,为全县推进“奋战一三五、振兴金周至”战略贡献法院力量。

来源:周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