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内多地报告涉进口物品核酸检测阳性案例,存在极大“物传人”感染风险。那么,如何强化进口物品防疫工作,防范进口物品传递中的感染风险?来看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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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洞头区发出《关于开展进口物品消杀处置工作的通告》,建议对于个人或企业、商户购买的进口物品进行消杀处置,包括对已购买拆封物品以及已购买,但还没收到或拆封物品的处置办法。

其中,近14天内(自2月21日以来)有购买进口物品并已拆封的,可联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动上报相关信息。对于已购买,但还没收到或拆封的物品,建议市民尽量选择自行到投递点领取,并注意做好个人防护。

“大家取件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个人防护,首先是要戴好口罩,还有一次性手套,避免与快递员面对面之间的交流,然后拆件的时候一定要在一个通风空旷的地方进行拆件,拆件一定要按照“消一层,拆一层”的原则进行,消杀的时候我们可以用酒精进行消杀,拆件完以后,它的外包装可以按其他垃圾分类进行处理。同时我们要注意拆完件以后,把口罩、手套也是按一般的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区疾控中心综合防病科副科长陈庆亨说。

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尽量减少购买境外商品,尤其是从境外疫情高风险国家和地区邮购、快递冷链食品、水果和其他物品,最大限度降低“由物及人”的传播风险。此外,市民收到快件后,要做好自我防护,也可联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专业消杀(咨询)。

洞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电话:17805876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