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腐败是党面临的最大威胁”,要“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近年来,各地纪委监委在查处受贿行为的同时,对行贿行为也坚决予以查处,进一步压缩“围猎”空间,取得了巨大的成效。但不可否认,在目前高压反腐的态势下,受贿行贿的手段更加隐蔽,必须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

行贿不查,受贿不止。受贿与行贿既对立又统一,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二者如同一枚硬币的两个面,宽容其中任何一个方面,都是对贪腐行为的纵容。腐败分子的堕落有一个发展过程,其中行贿者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一些人为了谋求特殊利益、不当利益、非法利益,对有关领导干部进行“围猎”,是一些领导干部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重要原因。行贿行为不仅推动党员干部走上腐败之路,更会破坏一个地区和单位的政治生态。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既是法治的呼唤,也是人民的期盼。各级各部门要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与组织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及相关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沟通协作,健全线索和案件移送、查办、协办、追逃追赃等协调机制,形成“受贿行贿一起查”工作合力。

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鲜明态度。“受贿行贿一起查”,写进了今年的两高报告。必将对两者犯罪一起打击,各方要严格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继续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战、持久战,推进反腐败斗争取得更大成效,让“行贿受贿一样可耻”成为公民的普遍信仰,推进全民守法,实现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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