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最新通报

3月9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528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126例(上海42例,广东33例,北京14例,广西12例,河南7例,四川4例,甘肃4例,黑龙江3例,浙江3例,云南2例,江苏1例,福建1例),含17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广东5例,北京4例,浙江3例,四川3例,河南2例);本土病例402例(吉林165例,其中吉林市134例、长春市23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7例、松原市1例;山东66例,其中青岛市56例、威海市7例、淄博市2例、烟台市1例;甘肃66例,其中兰州新区40例、兰州市19例、白银市7例;陕西21例,其中西安市13例、宝鸡市7例、汉中市1例;天津19例,其中西青区14例、津南区2例、北辰区2例、武清区1例;广东17例,其中深圳市15例、阳江市1例、东莞市1例;江苏13例,均在连云港市;河北10例,其中邢台市7例、廊坊市2例、沧州市1例;北京4例,其中朝阳区2例、海淀区2例;辽宁4例,均在沈阳市;上海4例,其中静安区1例、虹口区1例、闵行区1例、浦东新区1例;内蒙古3例,均在呼和浩特市;浙江3例,其中杭州市1例、温州市1例、衢州市1例;云南3例,其中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2例、保山市1例;山西2例,均在运城市;河南2例,均在濮阳市),含10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辽宁3例,山东3例,山西2例,吉林1例,云南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新增疑似病例10例,均为境外输入病例(均在上海)。

河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

3月9日0—24时,河北省新增本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0例(邢台市7例、廊坊市2例、沧州市1例,均在隔离点发现),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例(邢台市1例、廊坊市1例、沧州市2例、石家庄市1例,均在隔离点发现)。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1例。

截至3月9日24时,河北省现有本土确诊病例60例;尚在医学观察本土无症状感染者7例。

沽源县疫情防控最新通报

依据《内蒙古阿拉善盟公布确诊病例行程》,3月7日19时40分,闫某忠、闫某磊父子驾驶辽PA4439大型货车,持3月6日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从京藏高速乌斯太入口进入高新区。高新区严格执行入盟人员例行核酸检测要求,对2人开展核酸采样。3月8日3时40分,闫某忠初筛结果呈阳性,高新区立即采取管控措施;11时,阿拉善盟疾控中心对闫某忠进行复检,结果为阳性;13时32分,经专家组会诊,闫某忠被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闫某忠,男,55岁。目前已转运至定点医院阿拉善盟中心医院治疗,密接人员闫某磊已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安达酒店进行隔离。

沽源县在收到内蒙古协查函后,第一时间对其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以及次次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排查、流行病学调查和隔离管控。目前,已将密切接触者与次密切接触者全部集中隔离,并第一时间对相关小区实行临时管控。

闫某忠沽源县域行动轨迹

3月6日

23:17在张承高速沽源收费站经ETC下高速,工作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劝返,其表示车辆急需加油,否则无法继续行驶。因此,按照我县“对从市外来沽返沽人员落地采集核酸”的规定,医务人员于在张承高速沽源收费站卡口核酸检测点对其两人采集核酸,采样后工作人员暂扣驾驶本、行车本放行就近加油。

23:30在大南营加油站加油。

23:50原路返回张承高速沽源口,工作人员将暂扣的驾驶本和行车本返还,两人随后经ETC上高速去往张北方向。

3月7日

00:21,又从二秦高速沽源西出口经ETC下高速,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了劝返,

00:23从二秦高速沽源西入口经ETC上高速,3月7日凌晨1:47在张北郝家营下高速。

沽源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相关防控措施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现就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主动报备。请广大居民朋友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主动配合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近期计划来沽返沽人员,请视情况取消或者推迟,如必须来沽返沽的,需提前报告,并按要求携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会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减少流动。从即时起,限制管控范围内全体人员跨区域流动,各相关部门做好道路封控,非管控地居民群众合理安排出行,减少流动,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和良好生活习惯。

三、稳定情绪。请广大群众保持良好心态,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不焦虑,不在微信群、朋友圈发布传播不可靠信息。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动态,要坚信疫情可防、可控、可治,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四、常态防控。全县交通场站、商场、超市、宾馆、饭店、网吧、KTV等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执行“两扫一测一登记”管理制度,对出入人员严格查验行程码、健康码,发现风险人员要立即向属地乡镇、街道或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凡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各类场所,一律进行停业整顿。

五、健康监测。全县广大群众和干部职工要严格做好个人健康监测,有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立即向所在单位、社区报告。全县党政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务必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单位职工、分管领域从业人员行程史、旅居史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风险隐患第一时间上报,并督促落实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

六、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有效手段。请符合条件的居民尽快到当地接种点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针接种,共同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上述管控措施将视疫情发展随时做出调整,沽源县将在广播、电视、微信等渠道第一时间发布相关信息,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积极支持配合沽源县疫情防控工作。

沽源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9日

张家口市尚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寻找张某、程某、龚某同轨迹人员的公告

2022年3月8日13时,我县收到沽源县疾控中心“关于阳性检出者闫某曾驾车途经尚义县丰润加油站的电话通知”,立即派流调人员进行核实调查。经核查,涉及尚义县密接人员张某、程某、龚某三人,现将张某、程某、龚某2022年3月7日以来的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3月7日凌晨5时30分至3月8日13时50分在国道335线尚义县金鸿能源丰润加油站一站(尚义县与兴和县交界处)工作。

3月7日10时至10时30分在老凤祥金店内停留(尚义供销大厦对面)。

3月7日18时至18时20分在永惠超市(尚义县太平南路华新苑商贸区东侧约50米)购物。

3月8日10时至11时在尚义县早市购物。

3月8日14时3人进行集中隔离。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朋友们,请在上述时间段与张某、程某、龚某三人同轨迹的人员,立即向所在乡村、社区或县防控办、疾控中心报告(防控办:0313-4331052,疾控中心:0313-4333551),原地自我隔离并等待处置。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提供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张家口市尚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3月9日

张家口市万全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寻找田某同轨迹人员的公告

我区于2022年3月8日收到怀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北京海淀区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田某行动轨迹的告知函》,现将田某3月5日在我区的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3月5日10:40左右自驾车陪妻子到万全区医院,10:50左右到308外一科门诊就诊,10:57-11:01在二楼收费处交费后到一楼做CT检查,12:07离开万全区医院。12:20-13:21在源磨涮肉坊10号桌就餐,14:00左右返回万全区医院一楼自动取片处取片,14:10左右到308外一科门诊就诊,14:16离开医院,自驾车返回怀安。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朋友们,与田某在上述时间段有共同轨迹的,立即向当地及所在乡镇、社区及村委会联系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居家隔离做好个人防护,并报告所在乡镇、社区及村委会,等待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后续处理,积极应对,不必恐慌。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提供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出门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推广分餐公筷、垃圾分类投放、看病网上预约等文明健康生活习惯,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张家口市万全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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