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执法五大队千阳中队、陇县中队联合千阳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县交警大队在G344线千阳段开展联合治超行动。3月1日,执法人员在G344东灵线K1709+700处执法检查时,发现一6轴重型牵引自卸货车涉嫌超限运输,随后立即示意嫌疑车辆靠边接受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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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检查,该车属汉中某工程运输有限公司,来千阳拉运散装水泥熟料。执法人员让当事人出示装车磅单时,当事人拒不配合,并拒绝进行静态称重。经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核实,并耐心向其解释相关法律法规条款后,当事人愿意配合检查。随后,执法人员引导该车至静态称重场所称重。称重显示:该车车货总重94.98吨。根据《陕西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超限45.98吨,属违法超限运输。执法人员依法对车辆进行暂扣,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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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专项治超行动,是按照支队既定的“春雷”行动方案开展的一次多部门联合执法活动,重点查处货运车辆抛洒污染公路、非法改装、短途驳载和"百吨王"超限运输等违法行为。联合行动采取定点与流动相结合的方式,坚持轮班执勤,24小时不间断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克服困难、认真履职、文明执法,以行动促实效,以实效促提升,全力保障公路安全,为“两会”胜利召开提供坚强交通运输执法保障。

来源:宝鸡交通综合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