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一名当事人进入大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在对他进行正常安检时,X光机检测其随身携带的皮包,发现包内疑似放有一把管制刀具。值班法警立即进行开包检查并对其展开询问,经检查,在该当事人其包内发现一把长约30厘米管制刀具。经询问,当事人自称刀具是平时削水果用,来法院时没有检查挎包,忘记了自己随身携带了刀具。经法警合议,根据相关规章制度法警对其进行口头训诫,并将刀具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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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检工作是当前法院开展司法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纵观近几年来在法院发生当事人伤害司法工作人员等事件,绝大多数都与法院没有配备必要的安检设备和器材,未对进入法院的人员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有关。恶性事件的发生会影响法院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极大程度损害了国家法律的尊严和司法权威,又严重威胁到审判人员与当事人的人身安全。

我院法警大队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不断加大安检宣传力度,规范和细化安检方式方法,合理配置安检人员,严格对每一名进入审判场所的人员进行登记、安检。切实提高安检工作质效,将安全隐患拒之门外,消弭于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