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刑事律师李扬博士:应对儿童软色情,我们如何重拳出击

跪坐扭臀、撩裙露腿、暧昧特写,你能想象这是一组儿童衣物的产品宣传图?当看到儿童在成年人的指引下,做出不符合年纪的不雅动作,拍摄暗示性极强的照片,你会是什么感受?(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在逐渐加大对少年儿童的保护、努力维护良好成长环境的今天,全国政协委员王学坤率先提出,应当将“性摆拍”等儿童软色情制品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

儿童软色情究竟是什么?儿童软色情对社会有怎样的危害?从法律上可以如何加大监管和整治的力度?让我们好好谈一谈、论一论。#刑事律师# #北京刑事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2022法律视角看两会#

法析1:儿童软色情是什么?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党委书记、主任王学坤表示,儿童软色情主要有4种表现形式。一是童装设计暗含软色情元素,发展趋势逐渐公开;二是儿童玩具游戏设计性感,挑逗性愈发增强;三是以舞蹈为名传播软色情,不法机构借此牟利;四是“制服”等网络负面文化流行,不法网店推波助澜。

其实,儿童软色情离我们并不遥远。

打开手机里的购物软件,搜索“儿童打底裤”,则会出现大量将儿童打底裤不必要地脱至小腿的画面;打开手机里的视频软件,搜索“儿童舞蹈”,则会出现大量成年人在儿童舞蹈视频评论区里大呼“性感”“想约”的恶意言论;甚至就连打开社交软件,也会出现大量利用儿童表情包进行性暗示的社群消息出现......

儿童软色情,离我们并不遥远,离我们的孩子并不遥远。甚至可以说,它与犯罪只有一线之隔,对儿童造成及将要造成的不良影响极大。

法析2:儿童软色情乱象应当如何整治?

面对愈演愈烈的儿童软色情乱象,值得引起我们注意的是,2020年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增设了“网络保护”专章。其中,第77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

不仅如此,2020年3月施行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也明确,谣言、淫秽色情等信息属于违法信息,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等信息属于不良信息,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

以上条文已全然涵盖了对儿童软色情的禁止,但美中不足的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仍旧缺乏相应的惩罚措施。

王学坤代表的提议,为我们展开了全新的思路。同样,笔者也十分支持将“性摆拍”等儿童软色情制品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主要基于以下两点:首先,儿童软色情不等于淫秽物品,将二者划为等号也是一种过度扩大甚至类推的解释,不宜用淫秽物品类犯罪对其定罪量刑,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作为刑法的补充发挥其真正效用;其次,我们应当严厉惩治儿童软色情,因为它不仅仅会影响到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更容易催生针对儿童进行的犯罪,导致保护缺位,造成极大的伤害。

毋庸置疑,拍摄人与传播人都需要承担相应行政处罚责任,但平台方同样也难辞其咎,加强平台监管、加大审核力度,工作不到位、排查有漏缺的也应当承担相应行政责任或民事责任。与此同时,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监督管理,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从严处置,通过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相关违规网站平台,对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才是真正的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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