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张家口市塞北管理区关于全区域、全时段严禁放牧的告知书

张家口市塞北管理区

关于全区域、全时段严禁放牧的告知书

全区各养殖户(企业):

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巩固生态建设成果,从根本上遏止牲畜放牧对生态所造成的破坏,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河北省《关于家畜禁止放牧实行圈养的暂行规定》、《张家口市禁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告知如下:

一、从现在开始塞北管理区区域内实施全区域、全时段禁牧,凡在塞北管理区从事饲养家畜的养殖场(户)和个人,均不得在塞北管理区区域内放牧。

二、本告知所称的家畜,包括牛、羊、马、驴、骆驼等。

三、禁牧准备。各养殖户(企业)要从告知之日起,结合自身条件,主动调整种畜、养殖结构,储备好相应畜舍、饲草等,做到能够满足禁牧养殖需求,同时禁止一切外来家畜在塞北管理区区域内饲养,保障本地养殖户利益。

四、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禁牧检查处理。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在塞北管理区区域内放牧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子处罚: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在禁牧范围内违规放牧的,可以先行登记保存(暂扣牲畜)。

(二)依据《张家口市禁牧条例》在禁牧范围内放牧的,可按每只(头)牲畜处以30元以上90元以下罚款;致使植被受到破坏的,责令限期恢复植被,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致使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

五、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处理。

六、本告知自发放之日起实施。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