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9日,接汉中市应疫办协查函,函告蒲城县有一名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刘某某,目前已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刘某某的来蒲后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3月3日约22:30-24:00在龙门烧烤店内(红旗路西头假山西南角)就餐。

3月4日约12:40-12:55在联手商场联想专卖店咨询(商城一楼西区),约12:58-13:08在家福乐超市购物(联手商城店)。

3月8日约9:00-9:30在聂家羊肉馆就餐(古镇市场东100米),约13:20-14:21在安东尼形象设计店理发(云麾路中段55号),约14:40-15:33在小泰妹火锅店就餐(联手商城四楼), 约15:35-15:47在红旗路三福商城购物。

除上述时间段外(3月2日至9日),其余时间主要在博昊大锅台餐馆内活动(漫泉路雅枫花园东侧约100米)。

3月9日20:00已转运至隔离酒店。

现急寻在上述时间和地点可能与刘某某有接触的人员,在蒲城县区域内的人员请立即主动向居住地、村组、社区、工作单位报备,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拨打120就医,由县医院救护车转运至发热门诊观察治疗,如有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提供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勤洗手、勤通风,尽早完成新冠疫苗全程免疫和加强免疫接种,规范佩戴口罩,非必要不外出,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

联系电话:蒲城县应 疫 办:0913-7261603

蒲城县疾控中心:0913-7207142

蒲城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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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蒲城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