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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两家电梯公司进行行政处罚。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与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因为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分别被罚2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济市中)市监综处罚〔2022〕2号显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负责人:孟广力),存在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情况。2月22日,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责令停止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行为;处罚款20000元。此前,该公司因同样事由被平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2万元。另有数据显示,通力电梯2021年竟然有22家分公司被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济市中)市监综处罚〔2021〕83号显示,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法定代表人:谢高峰),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责令停止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行为;处罚款20000元。此前,该公司因同样事由被滨州市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万元。

(网易济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