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结合《阜新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要求,为有效应对当前疫情严峻形势,坚决筑牢防控屏障,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即日起,鼓励运用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电话咨询等方式申请立案或查询信息,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

一、建议采取移动微法院(微信搜“辽宁移动微法院”小程序)、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网址:https://lspt.court.gov.cn/)、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网址:http://tiaojie.court.gov.cn/)、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网址:https://baoquan.court.gov.cn/)、12368热线、邮寄等方式申请立案或查询信息,邮寄地址为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矿工街23号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收件人立案一庭,邮编:123000,联系电话0418-6281137。

二、确需到院办理的事项,请先电话联系工作人员,约定到院时间。

三、办理同一事项的人员人数较多时,请配合本院临时限流措施,派代表进入诉讼服务中心。

四、进入诉讼服务中心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出示“两码一证”、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办理完事务后及时离开,尽量减少在诉讼服务中心内的停留时间。不佩戴口罩、体温超过37.3℃或有咳嗽等不适症状者,请勿进入现场办理。

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另行公告。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