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是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的基础性工作。
在龙川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
全县上下团结一心
但也存在部分应接种疫苗的公民
拒绝接种疫苗的情况
龙川县司法局温馨提示
接种新冠疫苗是每个公民享有的权利
更是应当承担的义务
这可不是一句简单的提示
而是有法可依的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六条: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居民,依法享有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权利,履行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公民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属单位的指挥和安排,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积极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见
配合国家防疫工作
积极主动接种疫苗
是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只要你愿意
人人都是“防疫卫士”
如果你身边还有人对
接种新冠疫苗抱有“偏见”
请积极动员ta
告诉ta
“每个符合接种条件的人都应当配合好疫苗接种工作,同心协力筑牢我县群体免疫的‘防火墙’,共同守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全力筑牢疫情防控‘铜墙铁壁’。”
作为中国公民
我们要庆幸、骄傲!
正是我们有一个强大的祖国
才能享受免费打新冠疫苗的待遇!
如果您身体条件允许
为了您、您的家人和身边的朋友
为了社会,为了国家
请您尽快接种疫苗!
来源 | 龙川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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