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河南省永城市,一个9岁学生在午托班意外坠楼身亡,事后,午托班负责人被抓获归案。2022年3月15日,永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公开了这起过失致人死亡案的起诉书,还原了这起案件发生的全过程。

女子小美(化名),1962年出生,河南省永城市人,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永城市东城区。小美因涉嫌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依法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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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此案查明,小美在永城市东城区的一个小学对面散居片四楼,经营某某午托班,小美明知该午托班窗户没有安装防盗窗,长期存在安全隐患,却没有及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事发当日下午2点左右,午托班内的一名9岁学生张某,从该午托班窗户坠楼,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小美主动报警并在现场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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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查明,案发后,小美家人赔偿张某家人77万元,张某家人对小美的行为表示谅解,请求不再追究小美法律责任。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小美违反相关行政法规的规定,私自开设校外机构,由于小美的过失,导致班内学生死亡,她的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小美主动报警,并在现场等候,案发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小美已对被害人的家人进行赔偿,并取得谅解,可对小美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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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小美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禁止小美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教育、培训、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