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高平警方持续加大巡查打击力度,严惩各类野外非法用火行为,惩处了一批违法行为人。

3月1日,申某香在谷口村农耕地内露天焚烧秸秆,并将路边的杂草引燃。高平市公安局南城派出所依法对申某香给予行政处罚。

3月2日,牛某龙在朴村村自家耕地内露天焚烧秸秆,造成大气污染。高平市公安局南城派出所依法对牛某龙给予行政处罚。

3月2日,贾某旦在下玉井村自家农田里将玉米秸秆堆成一排,用打火机点燃进行燃烧,造成大气污染。高平市公安局南城派出所依法对贾某旦给予行政处罚。

3月4日,赵某喜在太行一号线寺庄镇釜山村路段北侧的耕地内露天焚烧秸秆,并将路边的杂草、树木引燃。高平市公安局寺庄派出所依法对赵某喜给予行政处罚。

3月8日,安某孩在寺庄镇高良村北侧自家耕地内露天焚烧秸秆,造成大气污染。高平市公安局寺庄派出所依法对安某孩给予行政处罚。

3月10日,和某仙在谷口村自家农田里焚烧玉米秸秆,造成大气污染。高平市公安局南城派出所依法对和某仙给予行政处罚。

3月10日,程某根在南陈村山上工作抽烟时,不慎将野草点燃。高平市公安局南城派出所依法对程某根给予行政处罚。

3月11日,李某先在神农镇团西村自家耕地内露天焚烧秸秆,造成大气污染。高平市公安局神农派出所依法对李某先给予行政处罚。

3月13日,陈某顺、郭某明在瓦窑头据庄村的自家农田里焚烧玉米秸秆,造成大气污染。高平市公安局南城派出所依法对陈某顺、郭某明给予行政处罚。

来源:高平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