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消费类纠纷诉源治理,预防减少消费类纠纷发生。3月15日,蓬江法院与市、区两级消费者委员会三方共同签署了《关于共同建立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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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协议约定,通过建立特邀调解工作机制,蓬江法院可以将受理的消费纠纷委派给区消委会进行调解,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优势,将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区消委会受理并经调解后,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向蓬江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解决调解协议履行最后关键“一公里”,以此消除当事人的调解顾虑,促使案件通过非诉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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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法院与市、区两级消费者委员会三方在签约仪式上达成共识,表示日后将加强沟通联动,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最大限度实现消费纠纷的高效化解,及时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助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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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仪式结束后,蓬江法院、区消委会相关人员到奥园广场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教育活动,现场派发典型案例宣传小册子并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经营者的诚信经营意识,提升消费者维权法律意识。

(根据立案庭陈华提供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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